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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8-05 21:50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杜程强 韦泽宇

  8月5日,阜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阜阳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就该《规定》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等多方面进行解读。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该《规定》共22条,已经2025年7月1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管理体制方面,《规定》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和安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置。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消防安全信息共享。

  在火灾预防方面,《规定》要求自动消防设施按照规定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明确了禁止住宿的建筑物和场所范围。加强电器线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加强电动车停放和集中充电安全管理。

  在火灾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方面,《规定》对发生可能影响消防救援机构灭火救援情形的,要求有关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明确不同等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权限及程序。

  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针对擅自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

  “为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我们将多渠道做好宣传解读,规范执法监管工作,同时加强各方协同治理,凝聚起共同执行《规定》的合力。”阜阳市消防救援局(支队)一级督导员范永利表示。(记者 杜程强  通讯员 韦泽宇)

编辑: 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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