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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结全市首例不动产“带封过户”。通过法院、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方协同联动,涉案查封房产在不解封的状态下顺利完成转移登记,查封不动产处置堵点难点得以创新破解,实现债权人、被执行人、买受人多方共赢。
2021年,案件当事人刘某夫妻向颍上一银行借款30万元,后未能如期还款,2026年3月抵押的房产被查封。因该房产位于老旧小区、位置较为偏僻,司法网拍成交概率低、处置周期长,涉案资产长期闲置,案件一时无法顺利执行。
为盘活闲置资产,最大程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今年9月,颍上县人民法院严格对照《阜阳市不动产“带封过户”工作方案》,创新推行“司法+公证+不动产登记”协同处置新模式,准许被执行人名下这套查封房产对外出售。其间,该院委托颍上县公证处开展查封房产自行处置的调解、调查工作,并通过定向询价明确房屋市场价值,为交易处置提供精准参考。在法院与公证处的协调推动下,被执行人售出房产时与买受人达成协议,买受人将全额购房款27万元存入公证处提存账户,保障交易资金安全。
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先后向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相关函件与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托多部门联动机制,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买受人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原有查封、抵押登记同步解除。接下来,会将扣除合理费用后的购房款还给银行,剩余借款由被执行人与银行达成长期履行的还款协议。
“传统查封房产处置,必须先解除查封才能过户,流程繁琐、交易风险高,还容易出现交付难、腾房难等问题,严重影响资产处置效率。”该案办案法官介绍,“带封过户”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经人民法院同意,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被查封的不动产,实现不动产在查封情况下办理交易及转移登记,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债务清偿的一系列行为。该模式打破了传统处置壁垒,实现房产过户、注销抵押一站式完成,既有效规避了司法拍卖常见的交付腾退难题、降低买受人交易风险,又大幅压缩处置周期、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保障了债权人债权顺利兑现,让被执行人资产价值实现最大化。
下一步,颍上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领域改革,常态化运用不动产“带封过户”机制,完善多部门联动工作体系,持续提升涉案资产处置质效,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醒
切勿私下交易查封房产
“带封过户”具体操作步骤为:首先由不动产查封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共同提出自行处置不动产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公证处调解处置并查询不动产查封、抵押情况;再由公证处组织各方就变卖、收益分配等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并公证;被执行人与购房人签订公证买卖合同,授权公证处办理“双预告登记”及过户手续,购房款存入公证处专用提存账户,法院出具同意过户函;最后完成登记后按和解协议分配提存账户资金。
法官特别提醒,不动产“带封过户”有着严格的法定适用条件,并非随意私下交易,更非解封房产“捷径”。涉案房产处置必须经法院依法审查同意,全程由公证机构监督跟进,购房款统一存入提存账户监管,过户完成后再依法依规分配资金,全程闭环管控、合法合规。广大群众切勿私下交易查封房产,私自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极易造成钱房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