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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不仅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将阜阳与中部其他五省的5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并列点名”,同时也明确了积极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等多方面举措,为阜阳高质量发展带来多方面政策利好。

  《意见》聚焦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出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其中,在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方面,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重点承接产业链关键环节;在主动融入区域重大战略方面,支持安徽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新兴产业聚集地和绿色发展样板区;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加快武汉、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长沙、合肥、南昌、太原等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促进洛阳、襄阳、阜阳、赣州、衡阳、大同等区域重点城市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油料、生猪、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这些具体务实的举措,为阜阳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显著的政策利好。”我市有关专家分析,当前,阜阳高质量发展拥有着长三角和中原城市群“双桥头堡”的区位优势、铁公机水四位一体的交通优势、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的政策优势、“百亿粮仓”种养循环的农业优势、千万人口及辐射周边消费的人口优势,正利用这些优势,加快建设绿色低碳的皖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中原地区新兴制造业和新能源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区域性绿色消费中心。《意见》的出台,不仅反映出我市发展定位、方向契合国家政策导向,同时也对我市高质量发展赋予了政策支持。

  比如,在积极承接制造业转移方面,《意见》不仅明确要“推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积极承接新兴产业转移”,还提出“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方式,支持与其他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这对我市来说,无疑是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市已出台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正高标准建设“1+7”产业承接平台体系,以1个省级承接产业转移试验区即阜合园区为核心,7个市级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为支撑,推动与沪苏浙共建合作园区,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优选地,并积极推动现有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申报建设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去年12月,全省首批18个省际产业合作园区正式授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位列其中。

  “特别是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意见》在其他省都‘点名’一个省会城市、一个省域副中心城市,在安徽则‘点名’合肥、阜阳,这凸显出阜阳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专家分析,随着《意见》这一新时期中部地区加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未来的阜阳,发展更加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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