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淮北市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亿元,确保财政投入整体稳定。
市财政局积极与市乡村振兴局会商,并报市政府同意,将年初预算安排1.9亿元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拨至濉溪县,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安排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改厕)、秸秆综合利用等内容,严格执行《淮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首席记者 王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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