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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马鞍山市健康影响评估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

时间: 2026-09-23 16:07
摘要

  9月21日,马鞍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介绍《马鞍山市健康影响评估条例》相关情况。这部全国首部健康影响评估专项地方性法规,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马鞍山健康影响评估工作,正式从试点探索迈入法治规范新阶段。

  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是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2021年,马鞍山市跻身全国首批健康影响评估试点市。2025年,入选全国6个推动健康影响评估地方立法联系点城市之一。

  试点期间,马鞍山在安徽省率先推进健康影响评估实践,创新形成“三同步一融合”工作模式,即健康影响评估与合法性审查、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同步开展,将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估融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43项公共政策、12个重大工程项目评估,相关实践获评全国优秀实践案例,多次在全国会议交流推广,为地方立法积累扎实实践基础。

  为把成熟试点经验固化上升为法治规范,2025年1月,马鞍山正式启动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26年立法计划实施类项目,卫健、司法部门组建起草专班,吸纳第三方机构协助立法。草案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主体、基层群众意见,报请有关专家审阅,经过多轮座谈论证、合法性审查、立法协商。2026年4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条例草案,6月25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条例,7月24日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8月5日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条例。

  据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尹莉介绍,该条例按照“小快灵”立法方式,不分章节、共22条,聚焦解决健康影响评估“谁来评、评什么、怎么评”等关键问题,构建权责清晰、闭环运行的制度体系。

  条例厘清多方评估责任,改变过去卫健部门“单打独斗”局面:明确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由卫健部门组织评估,部门出台重大政策由本部门自行评估,重大工程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评估范围覆盖市、县(区)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围绕公共卫生安全、生活健康环境、健康服务保障等12项核心因素识别健康风险,从源头防范健康安全风险。

  程序上明确提交登记、分析评估、评估备案、结果运用、跟踪监测全流程闭环。评估结果作为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项目决策的参考,提请审议报批时必须同步报送评估结果,意见采纳情况向卫健主管部门备案。条例同时对技术保障、公众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作出规定,保障制度落地执行。

  下一步,马鞍山将抓实条例贯彻实施。一方面广泛开展宣传解读、业务专题培训,提升各部门执行能力;另一方面加快完善评估工作指南、项目评估清单、专家库管理办法三项配套制度,搭建数字化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平台,同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推动健康理念全面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为国家层面健康影响评估立法提供可复制的“马鞍山实践”,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记者 周起刚 通讯员 夏雷蕾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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