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马鞍山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马鞍山 > 要闻

选树身边好人 引领文明新风

马鞍山市出新招选树推荐和激励褒奖身边好人

时间: 2023-03-22 09:40
摘要

  为全力打造“好人马鞍山”品牌,日前,马鞍山市正式印发《马鞍山市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选树推荐和激励褒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于即日开始实施,旨在推进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以下简称“好人”)选树推荐激励褒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据悉,这是近十年来,马鞍山市选树推荐和激励褒奖范围最大、层次最深、力度最强的一次新政。

  深入挖掘 选树先进典型

  根据《措施》,马鞍山市将持续开展“我提名、我推荐、我学习身边好人”活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推荐、评议“好人”。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发现机制,从最基层的“楼栋好人”“小区好人”“社区好人”开始提名,层层推荐,逐级评选,夯实群众参与基础,发挥好村(社区)道德评议会作用。把选树宣传“好人”与道德评议会建设结合起来,让“好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注重在“听、评、议”的道德评议过程中,评出“好人”、宣传“好人”、学习“好人”。

  “相较于以往,今后马鞍山市选树推荐‘好人’,将更加广泛地把广大群众发动起来,把方方面面的资源调动整合起来。可谓是更加深入基层、融入基层、贴近基层。”市文明办思想道德科负责人介绍,今后,马鞍山市“楼栋好人”“小区好人”将每月评选一次;“社区好人”“街道(乡镇)好人”每两个月评选一次,“县区(园区)好人”每季度评选一次。“市级好人”将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不少于10人,全年各层级累计评审推选不少于300人。在此基础上,市文明办将择优推荐参评“安徽好人”“中国好人”和各级道德模范。

  与此同时,马鞍山市还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共促共建的会商机制。相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重点企事业单位将建立会商制度,共同发掘重点线索,确立双向推荐名单。将劳动模范、行业标兵、先进人物作为“好人”的重要来源,同时将各级各类“好人”推荐为劳动模范、行业标兵和先进个人参评人选。并通过媒体联动,拓宽渠道,建立信息互通的共享机制和逐级负责的发布机制。

  因地制宜 讲好文明故事

  为形成人人争当“好人”浓厚氛围,马鞍山市将着力打造好人馆。对马鞍山好人馆进行提标维护,及时更新展板,并将其纳入党日活动、公民道德宣传、“五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党团员、市民群众、大中小学生参观马鞍山好人馆。根据《措施》,马鞍山市好人馆将打造成为全市各级党校、本地高校的教育实践基地。

  “前年,马鞍山市首片‘好人林’已在朱然文化公园落成。为进一步提质扩面、增强‘好人’影响力,新‘好人林’的选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该负责人介绍,在每年植树节期间,市文明办将组织“好人”在公园、广场等地选择适宜场地,规划树种苗木,栽种一片林木,既为城市添绿、也给“好人”点赞,更让“好人”成“森林”。同时,将组织市民前往“好人林”参观学习,开展各类好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按照《措施》,马鞍山市将因地制宜加强阵地建设,广泛设置好人长廊,在道路边、路名牌、公交站台宣传栏、社区宣传栏和公园、广场、车站等市民经常经过和休闲的公共场所设置“好人长廊”,展示和宣传“好人”的先进事迹,发挥榜样作用,引领社会风尚。推动“好人+”实践平台建设。在社区、小区广泛总结推广金元伟“好人”工作室经验。深化七彩好人志愿服务队工作,增强计划性与针对性。有序扩大好人岗值守人员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扩大好人服务社会的示范效应。

  “干货”满满 落实激励褒奖

  记者发现,新印发的《措施》中“干货”满满,对于“好人”的激励褒奖进一步量化。《措施》指出,对于新获评的“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马鞍山好人”,将分别一次性给予2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金;对于新获评的“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省道德模范”“市道德模范”,将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金,并为市级及以上各类“好人”统一制作颁发马鞍山好人卡。与此同时,县区、园区将自行补充制定基层好人典型褒奖激励机制。

  与此同时,将充分发挥好人基金的重要作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对家庭生活困难或突遭变故的“好人”,及时予以帮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好人”,由户籍所在镇(街道)负责帮助申请低保,各县(区)文明办、民政局协助办理。对生活困难和低保家庭的“好人”,将给予每年1次1000元的现金资助;对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好人”,由市文明办委托七彩好人志愿服务队结对帮扶,并协调通过向社会招募志愿者为其提供志愿服务。

  对因见义勇为受伤而使生活受到影响的“好人”,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5000元,推荐适宜的工作岗位。对因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好人”,以及已故“好人”生活困难的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有关部门将在生活、资金、医疗、社保、养老、就业、法律等方面予以帮扶。

来源: 马鞍山日报    作者: 任德玲 通讯员 孙园 编辑:杨雪
相关新闻
 
 
   
中安在线--马鞍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