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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2022年度 “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揭晓

时间: 2023-03-30 10:48
摘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在推动法治建设进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生动展示马鞍山市法治建设成就,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开展了马鞍山市“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聚焦近年来全市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法治建设领域取得的成绩,评选出在推进依法治市、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法治建设历程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代表性强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领域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件。

  活动开展以来,得到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共收到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法治人物候选对象22人、候选法治事件26件,经评审,潘春生等10人获评马鞍山市“十大法治人物”,马鞍山市用法治力量护航“十年禁渔” 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10个事件入选马鞍山“十大法治事件”。

  202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崔 波

  安徽长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崔波同志作为安徽省第十批援藏专业技术人才,前往西藏山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藏期间,参与《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被山南市人大常委会聘为长期法律顾问。

  山南市新冠疫情发生后,他主动向山南市人大常委会“两级”党组织请命,自愿参与抗疫工作,做好罗布林卡社区贡康小区居民核酸采集等工作。抗疫结束后,被山南市乃东区评为“最美志愿者”。

  作为马鞍山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服务团团长、马鞍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他除了参加防洪抢险等公益活动外,还开展法律援助、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在公益法律服务的实践中,他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坚守自己的法治理想和信念。

  葛大汉

  马鞍山市当涂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副大队长

  葛大汉同志参加公安工作24年来,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对党和人民忠诚,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怀着无比热爱和满腔热血。他将多种传统侦查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紧密结合,不断优化合成作战打击犯罪新模式,最终形成有价值的情报线索,实施精确打击。他心里时刻装着案件,凭着坚定信念,迅速破案,不把犯罪分子一网打尽绝不收兵。

  从警以来,勘查各类案件现场2000余起,通过现场提取痕迹物证直接破案100余起、协破案件1500余起。葛大汉同志在兼顾刑事技术工作的同时,还带领合成作战中队队员始终冲锋在打击犯罪第一线,持续发扬不怕吃苦、连续作战的精神,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0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被评为“全省刑侦改革创新先进个人”。

  贾 云

  马鞍山市含山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云同志始终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所分管的司法工作屡创佳绩,荣获“安徽省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先进县”等荣誉称号,个人获得“2016—2020年安徽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含山县“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她苦学硬钻,撰写普法文稿、制作宣讲PPT,开展普法宣讲200余场次。她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所创作的《栀子花开》等作品在全市获奖,微视频《新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被国家应急管理部推选为优秀作品在全国展播。“八五”普法以来,她共创作5部法治文艺作品,并积极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活动,所创作的相声《小心有诈》、微视频《法润吴楚 惠泽民生》、演讲《法润吴楚践初心 惠泽民生担使命》在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奖。

  贾云大胆创新,推出“智慧云普法”系列行动,通过开设普法云课堂、打造全县普法新媒体矩阵等强化普法宣传,充分挖掘含山本地法治文化内涵,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刘庆霞

  马鞍山市博望区检察院党组成员、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刘庆霞同志深耕法律工作、坚守公平正义,从事法律工作十五年,以求极致的精神对待每一起案件,办理了多起涉黑、涉恶、涉众型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案件,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她牢记为民宗旨、传递司法温度,用最大的耐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她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综合施策,通过案件发现并参与区域矿产资源等领域隐患治理,推进“挂案”清理、涉案企业合规等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她落实普法责任、播撒法治种子,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2016-2021年度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机关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优秀公诉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欧宗涛

  马鞍山市含山县姚庙中心学校教师

  欧宗涛同志作为《人民日报》、光明网签约摄影师,30年来他肩背照相机,穿梭于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用镜头记录法治社会的变化与进步、用作品传递法治文化的记忆与精彩。其拍摄的法治图片在各级媒体刊发达450余条次,多件普法摄影作品在省市获奖,被含山县司法局聘请为特约法治通讯员,被评为“含山县对外宣传先进个人”“含山县十佳新闻工作者”。

  作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师,他尤其重视法治课程的教学研究,以活动为载体,用相机记录过程,并挑选有价值的普法照片向媒体投稿,同时将自己创作的法治儿歌引入课堂之中。他所拍摄的普法图片经常被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

  欧宗涛遵循着新闻创作的本真,穿梭在新闻发生的现场。作为一名平凡的摄影普法志愿者,他带着满腔热忱,不计报酬不计得失,用镜头记录法治事件、传授法治文化、播下法治种子。

  潘春生

  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潘春生同志在卫生监督执法、疾病控制等战线上奋斗35载。退休后,他主动扛起医调委的领衔责任。他以前倾的姿态倾听,以后仰的姿势预防,屡创奇迹,用干戈之下的玉帛轻轻包扎患者的伤口,紧紧缚住医患纠纷这个“社会伤痛”。面对每一次调解,他都用人之常情、医疗水准、政工阅历,去倾听、去安抚、去析理。

  他以公共卫生主任医师和高级政工师的经验积淀,用心、用情、用力,投身到重构和谐医患关系的征程。他还创立了“四步工作法”,被誉为“医调定律”。仅2020年以来,潘春生主持调解疑难复杂案件100余起,成功率95%以上,执行率100%,双方满意率均超98%。他领衔的医调委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成为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特邀调解组织,为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深远影响。

  沈丹丹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沈丹丹同志是普法模式的创新者,以新颖的方式、活泼的话语、真挚的情感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法治观念的形成。她长期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家长、学校、社会各界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她也是未成年人的“领路人”,积极教育、帮扶涉罪未成年人。她还积极探索智慧未检,让法律的萌芽在孩子心里扎根;她全心组建“满天星”护航,让法治的阳光在校园播撒。

  十余年的检察工作,十余年的法治情怀。她获得“2020年度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第二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马鞍山市巾帼建功标兵 ”、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这是沈丹丹同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坚持和追求。

  姚其明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工委名誉主任

  姚其明同志于1970年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先后任马钢保卫部干事、市公安局侦查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曾多次被评为法院机关、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干警”、市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共产党员、市优秀理论工作者、全省法院系统“杰出法官”、全省家庭教育先进个人、全省先进工作者、全国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退休后,他担任中级法院关工委主任,设立市中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室,创新打造了“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工作室”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他选取“六一”儿童节、新学期开学等节点到学校展开普法宣传,内容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爱国主义教育。姚其明同志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室被命名为马鞍山市关工委“五老”工作室。

  赵锡荣

  马鞍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渔政三大队负责人

  赵锡荣同志带领的渔政三大队于2021年成立,是一支业务水平高、执法能力强的战斗集体,肩负着长江干流岸线近30公里、水域近50平方公里的禁捕责任,在全市三县三区中占比最高,辖区禁捕压力最大。

  三大队成立至今查获办理涉渔案件75起,罚款7.2万元,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6起,巡查检查400余次,巡查里程达26000余公里。赵锡荣是全市渔政执法行家里手、首批渔政执法队伍成员,一直坚守渔政执法第一线。他着力打造长江禁捕执法铁军形象,成为全市渔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引领者;他参与创建马鞍山市长江禁捕执法规范化体系,成为“马鞍山经验”在全国推广的传播者;他参加长江流域退捕禁捕省级交叉互查和配合公安部参加打击盗采江沙等行动,成为马鞍山市渔政执法人员风采的展示者。

  如今,站在长江十年禁渔的新起点上,赵锡荣满怀激情和信心,正带领着全市渔政执法人员,苦练内功、外树形象,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周冰一

  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法官

  周冰一同志带领团队在审理案件“快”字上下功夫,2021年1月—2022年6月,共办理民商事案件280件,主动办理发回重审等疑难复杂等案件2件。

  她创造性地将传统家风家训和现代心理学技术嵌入家事审判当中,将家事审判从单纯的调整功能向调整、修复、救治的复合功能转变;从单纯关注案件当事人权益向同时关注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以及社会利益转变;从强调财产利益向全面注重身份利益、人格利益、情感利益转变。她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妇女儿童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家庭矛盾。

  在援藏期间,她主动为山南中院民事审判团队的疑案案件办理、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建议;紧扣法治热点,参加单位宣传活动录制;拟定调研方案,提升当地专业化审判水平;积极参与单位联系对口帮扶贫困群众工作。她获得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当选安徽省第十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依法派员对涉恶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22年3月7日,当涂县人民法院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魏一方,检察官助理杨雪花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一起翟某某、胡某某等七人涉嫌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由当涂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以来,当涂县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翟某某为攫取非法利益,以拉拢、收买当涂县长江采砂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方式获取执法路线,并先后多次纠集被告人胡某某、刘某某等人盗采江砂,非法获利人民币十余万元,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殴打他人,破坏行业管理部门管理秩序,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逐步形成恶势力。

  庭审中,公诉人就指控犯罪事实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并就庭审情况发表公诉意见,对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一一答辩。该案中七名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

  牢记入会初心

  打造马鞍山义警品牌

  当涂义警成立于2016年12月,是新形势下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治安治理的一支群防群治志愿者队伍。2017年5月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全省首家带有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团体“当涂县义警协会”,注册会员2300余人。曾荣获“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第十七届长三角法治论坛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奖、“安徽省‘月评十佳’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典型”“第五届马鞍山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等各类奖项。

  依托“守望当涂”“紫丝带行动”“爱心护学岗”等志愿项目,当涂义警充分发挥信息员、调解员、宣传员、守望员作用,创建“服务+公益+文明实践”工作模式,协助开展治安巡逻、信息搜集、禁种铲毒、法治宣传、抗洪抢险等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活动5000余次,服务时长超过60000余小时,提供信息7155条,协助铲除罂粟7400余株,发现并有效处置涉及公共安全的隐患149处,实现了专群结合和群防群治的治安管控新局面。

  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入选“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是法治建设抓“关键少数”的重要抓手,也是法治建设接受群众评价的有效方式。马鞍山市采用直播方式,组织法学专家评议团现场点评、现场打分,会后组织网络测评,综合确定后形成测评结果的创新方式开展述法工作,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成为我省法治建设领域唯一入选“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项目。

  2021年12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马鞍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实施方案》,确定56家述法对象,涵盖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中央和省驻马单位、县区和开发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选取10家左右开展专题述法工作。述法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用法治力量护航“十年禁渔”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把“十年禁渔”作为筑牢长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长江禁渔各项工作。完善“周通报月调度”、包保联系指导和明察暗访等工作机制,将长江禁捕退捕纳入政府绩效目标、河湖长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等考核范围,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通过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打击非法捕捞、健全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政策体系等方式保障禁渔工作落地落实。目前,禁渔效果初显,鱼类规模和资源密度是禁渔前的1.5倍和2倍,长江刀鱼种群已恢复至禁渔前的4倍,江豚等稀有水生生物频现马鞍山江段。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为基层治理赋能

  和县通过优化机构设置、科学放权赋能、完善机制保障,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有效激活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打通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组建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股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副科级,审批同意各镇执法队伍招聘计划40名,占乡镇事业人员招聘计划的89%。2022年年底,新聘用的37名执法人员全部到岗。印发《关于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赋权事项的通知》,梳理第一批129项与基层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事项,共涉及人社、住建、城管、水利、市场等11个县直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委托一批”的原则,委托镇政府实施。建立基层执法人员跟班学习制度,熟悉法律法规和办案流程,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出台全省首部加强乡镇(街道)

  法治建设意见

  2022年7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部署了镇街法治建设的六方面主要任务: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运行。

  目前,全市48个乡镇已经普遍建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党对乡镇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预计到2025年,法治乡镇(街道)将基本建成。

  打造马鞍山模式化解群体性

  预付式消费纠纷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让不少消费者享受了优惠和便利,也让不少消费者掉进了经营者易主、转卡退卡难、关门跑路、霸王条款等“坑”里。预付式消费频频爆雷,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高风险模式,也成为消费领域的难点、痛点、堵点。

  2022年4月,40多位消费维权代表来到市消保委投诉其与某健身会所的群体性消费纠纷,经调查,该事件系商铺转让、经营者拒不履行退款义务导致的消费纠纷,共计1000余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市消保委在联合市公安局、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约谈案件相关负责人,多次调解无果后,依法启动支持消费者起诉的工作,积极与法院联系沟通支持诉讼事宜,并建议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该集体诉讼提供经费支持,之后该案件顺利进入司法诉讼阶段,消费者也对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填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空白

  助力守护绿水青山

  中钢矿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2022年获准设立了中钢矿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该所是安徽皖南区域,也是宝武集团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先后承担了和县乌江垃圾倾倒事件等环境损害鉴定,承担了宝武马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程效果评估工作。

  中钢矿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还举办了生态环境法规进企业系列宣讲活动,不仅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环境损害鉴定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关责任追究难等问题,提高了执法工作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同时还显著增强了当地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打造苏皖“天仙配”

  推动江宁博望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博望区司法局紧抓机遇、主动靠前,积极与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对接交流,认真探索联动服务方式,共同签订《江宁—博望司法行政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和跨界一体化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搭建司法行政跨界一体化服务平台,为两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多项专业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江宁区横溪街道全境以及博望区全域共566平方公里共建区的群众。

  平台搭建以来,已提供法律咨询628人次、法律援助76人次,调解各种矛盾纠纷62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次,毗邻地区调解成功率及满意率均为100%,获赠群众锦旗2面,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成为当地服务经济发展、维护苏皖边界治安的桥头堡。

  马鞍山在全省率先完成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7月1日起,马鞍山市决定在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市县政府同步实现“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将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一口对外”,全市行政复议机构减少为7个。调整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由相关政府部门业务负责人、执业律师、高校法学教授等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公开遴选咨询委员会委员35人。充分发挥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优势,在坚持有错必纠的同时,创新复议工作,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有近90%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 马鞍山日报    作者: 编辑: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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