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2026年度长三角地区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上海市青浦区召开。本次会议以“法治护航‘十五五’,协同聚力启新程”为主题,总结了2018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在立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刑事执行等方面取得的合作成效,同时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长三角区域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
会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司法厅(局)共同签署了《2026-2027年度沪苏浙皖司法厅(局)合作重点项目》《2027-2029年沪苏浙皖司法鉴定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携手推动长三角地区涉外法律服务、国际商事仲裁、法治文化共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工作一体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顾全表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纵深推进、向更高能级跃升的关键阶段,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建、涉外法治建设共融、社会安全稳定共保、公共法律服务共享等重点方面,提升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感受度。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表示,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着眼法治赋能,聚力融入中心大局护航经济发展;强化法治思维,聚力筑牢平安防线助推社会治理;坚持法治为民,聚力深化法律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戴纪表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协同,缩短新兴领域立法“时间差”,以良法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要共建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网络、企业出海风险防范体系;要推动法律援助、公证仲裁等资源跨域互通。
安徽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蒋文斌说,要深化协同立法、跨域执法联动、司法协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区域治理效能;要聚焦新兴领域、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和协同,打通跨区域法律服务通道;要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人才等资源共享,进一步深化互学互鉴,为全国区域法治协作提供长三角“样板”。
据悉,长三角地区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始于2018年,四地司法厅(局)召开合作座谈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区域合作采取年度轮值制。此后,四地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长江大保护”“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等主题,多维度开展合作,组建“长三角法治专家智库”、研制法医物证等领域司法鉴定团体标准、建立司法所跨域协作服务指引等53个合作重点项目,签署6份专门文件以及十余份业务领域专题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记者张海燕 见习记者黄浩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