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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2 06:49
  • 来源: 江淮晨报
  • 作者: 李远波

  4月11日,记者从巢湖管理局获悉,该局4月10日发布一则关于巢湖水域禁止垂钓的通告。通告内容主要是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禁止垂钓。禁钓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该局决定对巢湖水域实行禁止垂钓。在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限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进行垂钓。同时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垂钓渔获物。

  该局要求巢湖渔政管理部门及沿湖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禁止垂钓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日常巡查,做好禁止垂钓的监督管理。

  对于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违法垂钓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局规定渔政管理总站为具体管理单位,同时公布了9部举报电话,分别为:渔政管理总站:0551-83126532;卧牛渔政站:0551-82172350;高林渔政站:0551-82171698;白山渔政站:0551-82172353;三河渔政站:0551-68771666;义城渔政站:0551-63352005;长临渔政站:0551-67398418;中庙渔政站:0551-82172358;渔政执法支队:13965680585。渔政管理总站可根据本通告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晨报记者 李远波

编辑: 汪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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