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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07 05:25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季宏林 李晓群

  8月30日凌晨,无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无城城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统一行动,当民警对一辆经过卡点的皖B牌照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季某有酒驾嫌疑,于是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7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8月29日晚,季某在某酒店喝酒至20时许结束,共喝了4瓶啤酒,然后在公司睡了4个多小时,自认为体内酒精已经消除,且下半夜路上也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就驾车回家,不料途中被查。

  交警提示:只要驾驶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的,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也就是说,只要检测的酒精含量超过标准,那么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饮酒后需要等体内的酒精含量消除后,才可以驾驶机动车。通常情况需要24小时或者48小时后才可以开车,具体时间需要看喝什么酒,酒精含量是多少,个人代谢酒精的能力等条件。根据有关研究,体内的酒精含量下降最明显在8小时到12小时左右,在喝酒不多的情况,这个时间应该可以消除酒精含量,恢复正常的状态。如果喝酒比较多的,需要到24小时或者48小时,才可以完全消除体内的酒精含量。(通讯员 季宏林 记者 李晓群)

编辑: 刘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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