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拔1629米的休宁县六股尖发源,新安江逶迤东流,汇入钱塘。千百年来,一江新安水,情牵皖浙两省。
护一江碧水东流。 2012年起,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下,皖浙两省在新安江流域实施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多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批示精神,高位推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新安江模式”。
新安江跨省断面水质连年达到补偿标准,是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试点工作入选2015年全国十大改革案例,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新安江模式”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以生态补偿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积累新安江试点经验后,我省开展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今年起实施地表水断面、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当前,我省正全面推广“新安江模式”,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
试点先行,探路生态补偿
——新安江上游以绿色发展为路径,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培育生态产业体系、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流域连续6年总体水质为优
在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有一座历经沧桑的明代古塔。塔下,新安江支流丰乐河缓缓流淌。曾经,塔边、河畔聚集着30多家化工企业,河水脏臭不堪。如今,登上古塔旁三层楼高的点将台,昔日高耸的大烟囱不见踪影,老厂房成为旧址。升级、搬迁、关停,黄山市引导规模企业统一搬迁进入循环经济园区,源头减排、控制污染。
治理沿线环境,整治工业污染,源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带来的巨大动力。试点设置补偿基金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亿元、皖浙两省各出资1亿元。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浙江拨付给安徽1亿元,否则相反。试点6年来,黄山市聚焦“水质更优”抓防治、聚焦“景色更美”抓联动、聚焦“产业更强”抓特色、聚焦“氛围更浓”抓引导、聚焦“制度更活”抓管理,累计投入逾120亿元推进新安江综合治理,共获得国家补偿20.5亿元、获得浙江省补偿9亿元、获得安徽省补偿10亿元。当地实施农村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225个,设立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促进产业转型和生态经济发展。聚焦“一杯茶”“一瓶水”“一尾鱼”“一路景”,当地做大做强茶产业、打造百亿水产业、推广泉水鱼养殖、发展全域旅游,形成绿色产业体系。
一系列数据“闪亮”呈现着新安江畔6年来的绿色嬗变:新安江上游16条主要河道完成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0平方公里,湿地保护率达43%,森林覆盖率由77.4%提高到82.9%;推广生物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到80%以上;累计关停污染企业170余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优化升级项目超过5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分别增长12.2%和11.9%。
一江碧水东流、两岸秀色葱茏。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7年新安江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千岛湖湖体水质总体稳定保持为Ⅰ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带来显著的生态效益。经原环保部环境规划院评估,2017年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计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总计64.5亿元。
复制经验,引领绿色发展
——我省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落地大别山,地表水断面、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今年实施
积累新安江试点经验后,我省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2014年落地大别山。从当年起,省财政出资1.2亿元,合肥、六安两市分别出资4000万元作为补偿资金。合肥、六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共同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整治。根据监测结果,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已连续4年达到补偿条件,出境水质持续为优。
生态补偿实施4年来,累计兑现补偿资金7.72亿元,有力推动了大别山水环境治理和保护。
佛子岭水库是合肥的重要水源地。如今,在佛子岭水库下游、东淠河沿线,16个污水处理站建成运行。霍山县环保局副局长郑子峰表示,通过补偿机制,霍山县每年能获得补偿资金5000多万元,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有很大改善。根据制度安排,补偿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范围为环保能力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工程等。截至目前,六安市已累计实施相关项目107个,有33个项目基本建设完成。
探索生态补偿机制,我省从今年起再迈大步伐,《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1月1日起实施,借鉴新安江试点经验,采取“水质对赌”模式,全省121个断面纳入补偿范围。超标断面责任市支付污染赔付金,水质改善断面责任市获得生态补偿金。经测算,今年上半年全省产生污染赔付金0.93亿元、生态补偿金1.21亿元。皖江上下游城市之间也签订长江流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协议,共同保护长江水质。
今年7月,《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出台实施,省财政计划每年安排1亿元作为补偿资金。省环保厅等部门对各设区市实行季度考核,以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PM2.5不降反升的,将向省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上缴资金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设区市。
“生态补偿机制是经济杠杆,引导绿色发展。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施,通过经济手段惩罚环境恶化的地区、奖励环境改善的地区,以此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
全面推广,覆盖山水林田
——到2020年,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打造生态文明安徽样板,“新安江模式”正在全省推行。今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0年,建立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全流域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实现一体化保护和发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广,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有效建立,基本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就如何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正在共同落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第三轮协议签订,积极探索创新补偿方式,创设产业项目对接平台,强化两省在绿色产业培育、生态旅游发展、人才培训交流等方面合作;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确保补偿资金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拓展大别山区生态补偿范围,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建立空气质量横向补偿机制,体现优良生态环境的生态价值。
“我们将探索在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透露,继续落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引导金寨、岳西、青阳等1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补偿制度,强化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保护,建立其与全省经济发展收益同步增长的补偿机制,发挥“新安江模式”的重要实践价值。(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