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是指政府与企业在资源配置中形成的关系。政商关系反映的是政府官员与企业家的关系,其实质体现的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再次指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如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形成合力。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廓清政商关系边界。政府与市场是两种不同的配置资源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的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第一步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即依法廓清政府的职能边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依法划定企业的经营边界,做到“守法纪、讲诚信、尽责任”,即企业应守法诚信、依法纳税、搞好生产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资源配置要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为基础,市场能有效解决的,政府不去干预;市场不能够解决的,政府则要积极主动补位。坚持权责法定原则,“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和企业在任何时候都要以法律为标尺和底线,各司其责。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职能建设,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持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做到“不该管的不管”“该管的要管好”。企业要有商务诚信,契约精神,坚持诚实守信,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在发展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坚定政治方向,履行社会责任,做到“能做的做好”“不该做的不做”。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找准施策着力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围绕“五个着力”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即围绕“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力放开市场准入、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培育大企业集团、着力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来精准施策。要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实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和风险点,了解民营企业家的意愿要求,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围绕民营企业的核心关切,政府应主动积极作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和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及带有歧视性的各种规定做法,保证民营企业在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全面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政企两端双向发力。政府和企业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其中政府起着主导作用。政府要进一步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好的政治环境,用制度规范约束权力,建立科学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政府干部中存在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不亲”行为和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不清”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查处;对涉及行政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超前作为,不断破解民营企业重点关注的融资、土地、人才等痛点问题,不断优化投资的市场环境。企业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在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抓好企业生产经营,加快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运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公开透明的决策程序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守法经营、合法营利、依法纳税、诚实守信。做到不行贿、不破坏市场规则;坚定政治方向,在实现自身利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主动同政府部门多沟通情况、交流看法,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
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有机制保障。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坚持规范长效,形成与之匹配的保障机制,特别是政府与企业的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比如,建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与民营企业定期定向沟通联络机制,政府职能部门与民营企业定期双向会商机制,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与民营企业家开展定期座谈交流,解读政策、反映困难、共商对策。建立统战部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联与企业和商会经常性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家的思想动态和困难问题,及时做好意见反馈、必要的引导和帮助工作。建立针对干部和企业家的容错纠错机制,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在服务企业、推进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非主观故意的失误和错误行为,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握好执纪执法的政策界限。对民营企业历史上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应该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采取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保护好干部和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 (韩玉刚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