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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17 23:35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史睿雯 彭旖旎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根据中央要求和国家发改委的安排,自2013年起,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重庆、深圳等地,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任务十分艰巨,解决生态环境污染存量、遏制污染排放增量的任务十分艰巨。致公党安徽省委在《关于加快建立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提案》中提出,我省要实现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市场供应与市场需求、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平衡,必须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尽快建立和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用经济手段倒逼企业及加快技术改造,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培育提升企业及个人节能减排的社会责任。

  提案建议,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的顶层设计。目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跨省区的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以水权为依据进行补偿,有必要根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态补偿由“象征性补偿向标准化的补偿”、“协议补偿向法定补偿”、“单项补偿向多元补偿”、“地方性补偿向国家补偿” 转化。

  根据国家发改委《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生态资源及环境控制指标,提案建议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我省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体系,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与管理、核查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履约管理办法等,实行生态资源有偿使用、节能减排机制市场化改革,为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提案还建议加强智能化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建设。由省发改委委牵头,会同省生态环境、省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依托现有的环境指标监测系统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资源,规划建设智能化碳排放交易平台,打造我省统一的碳汇交易市场,对碳排放企业核定配额、林业碳汇、节能减排量等实行有偿转让,实现碳排放权市场化、价值化,助推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接到致公党安徽省委的提案后,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及时会同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研究办理,认真研究并吸收采纳提案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提案人进行联系,介绍提案办理情况和答复的主要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通知》,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监管严格的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并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管理。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配合参与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记者 史睿雯 彭旖旎)


编辑: 朱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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