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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3-07 00:26
  •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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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当前,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池州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需求不断提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不可能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亟待大力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和乡镇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以池州为例,池州国家性综合消防救援站均建设在主城区、县城等建成区,距离乡镇车程均大于20分钟以上,农村地区发生火灾,出警周期较长,难以第一时间控制火灾蔓延和及时扑灭火灾,往往是消防队到场灭火,但是老百姓的损失已经无可挽回,所以就近建设乡镇专职消防站势在必行。

  根据前期调研,池州市共有45个乡镇,建设专职和志愿消防队27个,缺建18个。而且,由于编制、经费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各地已建成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运行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车辆损坏、装备短缺、人员流失等问题,经费、营房和车库的落实率也处于较低水平,极大地制约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在农村火灾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建议:

  一、落实编制,保留专职队员业务骨干。专职消防队员工作危险性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决定了专职消防队必须保留一批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业务骨干,以长期保持队伍战斗力。但是,由于现有专职消防队员多为合同制招聘,造成人员流动性大,而业务骨干作为队员中的佼佼者,相对容易找到待遇更高、编制更稳定的工作,流失的可能性更大,导致队伍战斗力受到极大影响。建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委编办出台指导意见,县级人力社保部门和编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通过事业编制人员招考,先期为具备驾驶员资格的专职消防队正、副队长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并逐步扩大到专职消防队业务骨干,以解决专职消防队员的后顾之忧。

  二、多方投入,建立业务经费保障机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运行经费包括队员工资福利保险、车辆装备购置及维护保养、执勤训练油料、器材损耗和必要的办公经费等,部分乡镇财政压力较大。为保证专职消防队的正常运行,建议拓宽经费来源,建立切实可行的业务经费保障机制。由市政府出台《池州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明确县、乡两级财政分担比例,将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划定标准,明确专职消防员人员基础工资,绩效和出警补助等相关保障政策,逐渐加大消防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同时明确乡镇消防队日常性经费开支,保证车辆、装备保持良好的执勤备战状态,确保乡镇消防队伍战斗力生成。

  三、整合资源,实现专职队伍一队多能。建议 “一镇一委一站”(即:一个镇,成立一个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一个政府专职消防站)和“一站一组一队”(即:一个政府专职消防站,含有一个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组,一个灭火救援专职队)的建设经验。建设多用途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除灭火救援外,还承担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能,逐步拓宽乡镇消防队伍职能,夯实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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