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决议草案、关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代表们对各项决议草案表示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