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提出创新举措,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大背景下,实现乡村教师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实现公平而有质量的乡村教育。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发展通道相对狭窄、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稳妥进行乡村学校布局调整
根据目前乡村交通的发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不断普及,积极推进乡村学校布局调整,解决农村中小学规模过小、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建议国家层面制定乡村学校布局调整的总体方案,按照有利童就近入学、有利于优化现有的教育资源、有利于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科学论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各地市在实施布局调整前,要将调整方案向当地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修改、完善方案,稳妥做好布局调整工作,以优化资源配置。
二、加大定向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力度
师范生公费培养是我国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农村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整体改善了乡村的师资力量,深受乡村学校欢迎。但是,定向公费师范生的数量太少,完全不能满足乡村教育的需要。为了促进乡村教育的蓬勃发展,必须制定符合我国乡村教育标准的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培养数量,政策进一步倾斜,让这支队伍更加充盈,成为乡村教育的脊梁。
三、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
根据很多乡村学校规模小、学生少的现状,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按照优于城市师生比的比例,制定《乡村教师编制配备标准》,通过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跨学科等调整力度,调整乡村学校编制,着力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缓解乡村学校人才短缺问题,提升乡村教师职业供给力。
四、优先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优先提高乡村教师教龄津贴标准,绩效工资核定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优先保障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为长期在乡村工作的教师提供稳定性住房,为到乡村工作的青年教师提供乡村青年教师公寓;大幅提高乡村教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