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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铜陵长江公路大桥停止收费的通告
铜政告〔2022〕33号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铜陵长江公路大桥收费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7〕72号) ,自2022年10月2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铜陵长江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
特此通告。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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