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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中安在线   2024-03-04 10:50:0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严静

  为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日前,铜陵市铜官区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和诊疗规范的行为进行记分,切实履行医疗服务综合监管职责,提升医疗服务综合监管水平,倒逼从业人员强化依法执业意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保障就医群众健康和安全。

  该区贯彻《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卫健委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的主体责任人,落实记分责任,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区卫监所和区疾控中心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主体,依据各自职能负责对日常监管和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对记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并负责记分结果的综合运用,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申诉处理工作。

  该区严格记分标准,规范记分管理开展任务的科室和单位按照“谁检查、谁记分,谁发现、谁记分,谁处置、谁记分”的原则,对医疗机构审批校验、日常管理、综合监督、运行评价、医院评审、质控督查、投诉举报查处等各类检查、管理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符合不良记分规定的,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记分,不得漏记、少记、多记或无依据、无证据乱记。对不良执业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在做好记分的基础上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以记代罚。同时明确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记分结果持有异议的,向综合部门提出申诉,对不符合记分条件、标准或违反政策规定,予以纠正或撤销。

  该区强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在医疗机构检验、等级评审、专科建设、评先评优、医务人员注册与考核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的联动运用,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目标效应,不断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政部门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审批、校验、医师执业注册(备案)、护士注册的重要依据,对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与评先评优、职称晋升与考核挂钩,一个记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记分超过规定要求的,严格依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该区加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的监督考核,将记分工作和管理情况作为评价医疗服务监管成效、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业绩考核和负责人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该记不记,漏记、乱记,或者以记代罚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区卫健部门不定期通报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工作展情况,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卫生健康工作绩效考核。(童关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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