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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图“以病避刑”

   2026-09-01 18:40:1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许小毅

  疾病岂能成为规避刑罚的“护身符”?罪犯易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重新犯罪判处实刑后,心存侥幸,企图以患病为由百般阻碍刑罚交付执行。近日,在枞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全程持续监督下,易某某被依法收押至枞阳县看守所,一起拖延近五个月的刑罚交付执行梗阻案件得到妥善处置。

  今年3月,罪犯易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思悔改,又犯非法经营罪,被枞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判决生效后,易某某深知即将面临实刑监禁,遂以身患肺部病变等多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在病情医学检查过程中,其以穿刺检查医疗风险为借口刻意阻碍司法机关医学诊断工作进程,申请居家保守治疗,导致病情评估检查陷入停滞,刑罚交付执行工作一度受阻。

  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第一时间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联合法院、公安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开展专题会商,综合研判认为易某某系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自身社会危险性较高,长期滞留在外存在再次违法犯罪的现实风险。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协同公安机关落实罪犯交付执行“空档”期间的监管举措,强化易某某居家保守治疗期间的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其就医治疗情况,尽快重启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程序,严防出现脱逃、再次违法犯罪等风险。

  今年6月,易某某的治疗期限即将届满,但其依旧坚持拒绝配合穿刺活检这一厘清病情的必要医学检查。因易某某本人拒不配合开展诊断,枞阳县人民法院结合案件情况及现有医学检查意见,认定易某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决定对其不予暂予监外执行,并通知公安机关立即将易某某执行收监。

  收监决定作出后,易某某本应配合公安机关归案接受监禁刑罚,但其仍然心存侥幸,再次以需要继续在外住院治疗为借口,拒不配合收监执行。在明知自己已经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下,依旧把患病当作对抗执行的“挡箭牌”,妄图借患病逃避刑罚,严重损害刑罚执行的公信力与司法权威。

  针对该情况,枞阳县人民检察院跟进督促枞阳县公安局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对易某某上网追逃,开展缉捕工作。8月19日,易某某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8月20日,枞阳县公安局民警将其押解回枞阳县看守所予以收押,后续易某某将被依法投送监狱服刑。至此,易某某妄图“以病避刑”的幻想彻底破灭。(通讯员 吴可嘉 方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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