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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29 15:29:25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许小毅

  为切实增强辖区群众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2026年9月24日上午,枞阳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枞阳县横埠镇临水广场,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庭上普法”模式,当庭审理一起冒充僧人诈骗案。

  2025年1月份以来,被告人左某某与他人(均另案处理)专门购置伪造的皈依证、僧尼服饰、平安符、佛珠等作案工具,将自身包装成正规寺庙僧人、尼姑,结伙至重庆市秀山县、湖南省邵阳市等地区,后分别着僧服冒充当地寺庙僧人,以帮助祈福、替人消灾、“功德费”、“供养费”等名义骗取十几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钱财。经核实,左某某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12648元。

  法庭经审理认为,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左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提醒:假冒僧尼骗取他人财物的,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真正的宗教活动,从不以敛财为目的,那些穿着僧袍、拿着皈依证主动搭讪,以“你家人有灾、你有佛缘”的话术来索要钱财的人,十有八九都是骗子,请捂紧你的钱袋子。  (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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