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昌尔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省政协召开“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专题协商会,紧扣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充分体现了省政协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对省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会前,我与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同志一道,对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作了认真研究,感到成绩斐然又任重道远。会上听了牛立文副主席的主题讲话和各位委员的精彩发言,我们很受启发、很大收获,感觉大家调研深入、分析深刻、意见中肯。特别是现场互动和网络交流环节,委员和网民的提问针对性很强,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高度关注和共同支持。会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借鉴、吸收改进。
一会儿,昌尔主席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围绕本次协商会议主题,结合工作实践,我谈三点意见,与大家作个交流。
一、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新安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也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2012年,在财政部、原环保部等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皖浙两省相互配合,启动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2012年至2017年已实施两轮试点,累计投入补偿资金36亿元;2018年至2020年为第三轮试点,突出精准治理,提高水质考核标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锦斌书记、国英省长多次深入黄山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试点工作,提出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建设。在省及流域地方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以生态补偿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以绿色发展为路径,以互利共赢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的“新安江模式”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促进了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了路径、积累经验。通过多年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方面,流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每年向千岛湖输送60多亿立方米干净水,千岛湖水质实现同步改善。经济方面,经生态环境部规划院评估,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64.5亿元。社会方面,“新安江模式”入选全国改革开放40年地方改革创新40案例,流域内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制度方面,试点工作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工作机制,并写入中央文件,为全国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经验,试点经验在全省和全国6个流域、10个省份、多个领域复制推广。
二、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推广工作扎实展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安江模式”复制推广,2018年6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健全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多领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此同时,坚持“以水为主、全面推广”,有序有力推进水、空气、森林、湿地、矿山等多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一是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基础上,2014年全省建立了首个跨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合肥市、六安市签订了《跨界水体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设立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已累计补偿资金9.56亿元。
二是建立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2017年,出台了《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省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基本覆盖我省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重要湖泊。
三是构建长江流域滁河跨省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经多轮会商,我省与江苏省在长江流域滁河建立省级生态补偿机制,签订了两省建立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合作协议,协议期限为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
四是探索启动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2018年7月,出台了《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自2018年第三季度起,依据各市PM2.5和PM10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分别以75%和25%权重计算补偿金额,2018年第三、四季度共产生空气质量补偿资金6617.3万元。
五是开展森林生态补偿工作。自2004年国家实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至今,我省现有生态公益林249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763万亩,省级公益林728万亩,每年补偿资金总额达3.58亿元。2018年,省里又制定了《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奖补办法》,对集体、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提高补偿标准的市、县(市、区),给予奖补。
六是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自2014年起,在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总投资9120万元,主要用于补偿鸟类特别是迁徙水禽停息、越冬、觅食造成农作物损失及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支出。
七是探索拓展矿山地质环境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治理,加快补偿历史欠账,坚持“快还旧账,不添新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将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到全省采煤塌陷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中。
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及经验推广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新安江治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发展现状看,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水质变差和各种污染物增加的可能性不断增大。特别是流域内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任重道远等。从顶层设计看,国家尚未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对生态保护地区发展机会成本、污染治理成本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因素的考虑有待深入,生态产品的稀缺性未得到充分反映,特别是在水质和水量方面没有对应的补偿机制。从经验推广看,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广到全省水流、林地、湿地、耕地、空气等多个领域和区域,还需要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因地制宜复制的文章,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补偿机制。
三、坚持不懈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
新安江流域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屏障,我们要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机遇,在总结“新安江模式”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国内外生态补偿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完善试点机制,在此基础上推进试点经验推广工作,加快全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汲取本次协商会议意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争取国家指导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方面支持指导,分别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健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工作协商机制,争取开展污染赔偿标准等机制试点。积极参与规划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委的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加大对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补偿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区分水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商品属性,推动新安江流域率先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和水权转让机制,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省情实际,制订出台我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系统研究制订相关产权交易办法,加快全省生态补偿立法步伐。
三是丰富试点内容。在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中,着力建设和完善排污权管理工程、工业园区发展工程、城镇污水治理工程、化肥农药替代工程、绿色特色农业发展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畜禽规模养殖管理工程、船舶污水上岸工程、河(湖)长制林长制提升工程、全民参与工程等十大工程。拓展建立以水为主的山水林田湖草各领域生态补偿,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趟出新路。加强生态治理科技研究,完善生态补偿关键理论和技术,增强试点工作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相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省自然资源厅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协调调度、信息沟通、督促检查、统计考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取得更大综合效益。
各位委员、同志们,省政协人才荟萃,代表广泛,影响力大,在关心支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发展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今年以来,省政协把“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作为重要专题协商内容,组织广泛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大批份量足、价值高的政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省政协,特别是昌尔主席和各位副主席对省政府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政协及各位委员的联系沟通,为各级政协组织全面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共同抓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和经验推广工作,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