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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防止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近期,市交通质监部门在全市在监项目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用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全市公路水运工程现场用起重机械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桥式起重机、架桥机、流动式起重机等进行检查。

  根据工作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分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检查督查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四个阶段进行,整治重点对固定式起重机械、流动式起重机械作业地基是否牢靠,支腿液压装置是否密封等,设备是否完好,作业是否规范,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订并演练等。目前,质监部门已制定了交通行业专项整治方案,摸清公路水运工程用起重机械设备底数,将具体整治要求传达到设备使用单位。
  活动要求,一是各项目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基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全面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加强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分承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承担建设工程起重安装(拆卸)作业的施工单位,作业前必须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批准。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吊装作业施工方案;三是加强事故防范工作,施工单位要根据本项目实际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并按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何梅 贾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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