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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与住宿占比大
2019-02-12 08:17:50
时间:2019-02-12 08:17:50
摘要
2月11日,记者从合肥市工商局获悉,2019年春节长假期间(2月4日-2月10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热线共计412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9%。其中投诉101件,咨询299件,举报12件。消费者反映的投诉中,商品类投诉举报咨询前三名依次为服装鞋帽、食品及烟酒饮料,服务类投诉举报咨询前三名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预付卡服务及共享单车。 据了解,商品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153件,其中服装鞋帽类主要反映购买到的服装鞋帽存在质量问题,且商家拒绝提供售后服务;购买的服装鞋帽实体店价格与其他购买渠道价格差异较大及咨询实体店购物能否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食品类主要反映在餐馆就餐时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在超市等实体店购买的食品存在过期变质的情况。烟酒饮料类商品主要反映在烟酒商超购买的烟酒类产品涉嫌假冒伪劣,或购买的酒品饮料存在沉淀物,怀疑过期变质。 服务类消费投诉举报咨询259件,其中餐饮与住宿服务类主要反映在网络平台预定酒店住宿,网页宣传与酒店实际不符,或预约订单被无故取消导致无法入住;在商家预定年夜饭等酒席,被商家限制消费,或取消预定时,商家拒绝退还预付款。预付卡服务类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沐浴、KTV等领域,反映商家以年节为由,拒绝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或要求在预付卡的优惠价格上加收现金。共享单车类主要反映某共享单车押金不退,或扫码使用共享单车后发现车辆无法使用。 此外,非现场商品交易投诉举报咨询103件,其中互联网购物消费占比较高,主要反映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等问题。 新闻链接:市工商局公布典型案例 2月10日,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李女士来电,称在合肥市经开区某画框制作服务部购买画框,现场被商家告知“包装膜别撕,拿回家再看”。在商家的误导下,消费者现场未查验商品是否完好。回家后,打开包装却发现画框多处有明显损坏,并在画框缝隙处发现头发丝等杂物。当联系商家维权时,商家又以“交易时已经检查好了,东西是好的,是消费者自己损坏”为由拒绝负责。12315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当即将该起投诉分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来源:
合肥在线 作者:
耿慧 黄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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