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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03 09:26
  •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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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务网站截图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G3031商丘至固始高速公路临泉枢纽至皖豫省界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G3031商丘至固始(原S16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临泉枢纽至皖豫省界段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5〕17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3031商丘至固始高速公路临泉枢纽至皖豫省界段收费经营期限30年,即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54年12月23日止。

  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6日

编辑: 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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