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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16 01:15
  • 来源: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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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现如今,买房子装修可谓是人生一件大事,合肥市民何先生却在这件大事上闹了心。去年,何先生拿到了新房钥匙。老家东北的何先生立刻准备装修,打算尽快让家中老人入住,让何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仅安装门窗一项前后就花费了100多天。

  何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9月24日,他们一家来到合肥市滨湖新区居然之家挑选装修材料,何先生一家看中4楼“港盾门窗”的推拉窗,当时由于对方负责人非常爽快,何先生当即支付了3900多元购买了他们家的产品。在何先生提供的“安徽港盾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收据和销售合同上可以看到,当时双方约定的门窗的单价为1000元每平方米,安装日期为2021年10月30日。何先生说,当时双方还口头约定系统门窗的厚度为2.0mm,单价也是按照2.0mm来计算的。

  但是,由于产品制作周期等问题,门窗的安装进度足足延迟了3个多月。不仅如此,等到订购的推拉窗送到家中时,何先生却发现送来的门窗包装十分简单,而且还有部分产品没有“港盾门窗”的标识,何先生就此产生了怀疑。于是,何先生找来了游标卡尺测量,发现型材厚度竟然只有1.4mm。

  感觉到上当受骗的何先生,接连几次找到了安徽港盾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公司负责人却表示,2.0mm的门窗根本无法定制,可能是他们在宣传上出现了瑕疵。同时,该公司负责人还表示愿意赔偿何先生300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何先生无法接受。3月14日上午,记者陪同何先生一起来到“安徽港盾门窗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任先生表示:何先生的单子是他经手签订的,期间确实也发生了安装延误的问题;至于型材厚度由2.0mm变为1.4mm,是因他们在表述时出现了问题;最后对于部分产品没有“港盾门窗”标识,任先生表示产品绝对是正品,没有任何问题。

  经过现场协商,安徽港盾门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薛先生表示,对于何先生提出的质疑,他们公司愿意支付3000元作为赔偿。对此,何先生仍然无法接受,表示将继续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为此,记者咨询了安池律师事务所冯道富律师,他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何先生可以就此提出自己的主张,但是,双方在合同中并未明确注明“系统门窗的厚度为2.0mm”,如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需要准备更为充分的证据证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本网记者)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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