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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4-03-29 07:58:0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孔磊   编辑:程洁

  2024年,埇桥区财政局继续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为全年“三保”重点保障支出,不断提高救助补助标准,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升资金监管效能,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增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及时提高救助标准。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2023年埇桥区就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7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22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29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 965元/月,半护理标准为 579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 78元/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标准为 676元/月,半护理标准为 386元/月,全自理护理标准为 58元/月。

  积极落实配套资金。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社会救助各项支出。今年以来,已下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指标40971万元,确保资金按月拨付、打卡发放,惠及全区约90000多名困难群众,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加强资金流程监管。运用财政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和“一卡通”系统,紧盯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做到全程可追溯、实时可监控,防止资金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孔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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