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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   2024-04-17 15:21:3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樊丽丽   编辑:贾良月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4月17日,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从起草背景、制定意义、主要内容和创新举措四个方面,对《芜湖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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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印发实施,芜湖市入选自然资源部全国43个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2024年2月6日,《芜湖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为芜湖市提升土地节约集约水平绘制了清晰蓝图。

  《实施方案》聚焦需求、实践、成效三个方面,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试点范围及期限、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其中,主要目标突出和细化“5121目标”,即在试点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年均下降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2024—2027年新增报批工业用地占工业用地供应比重较以往4年下降20%;试点期末,各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较2023年提高10%。

  在重点任务方面,方案提出夯实调查规划基础工作、制定实施计划、创新工作机制和完善激励政策等四项任务。实施步骤方面,方案明确了基础准备、推进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四个阶段的具体安排,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在创新举措上,《实施方案》展现出了四大突出特点:一是突出因地制宜,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实际开展差别化试点探索;二是突出重点落实,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项目,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三是突出整体利益,以“统一规划、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套、统一供应”推动实施推进低效用地片区整体收储;四是突出正向激励,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目前,芜湖市正在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土地要素需求旺盛。接下来,芜湖市将继续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大低效片区整治力度,着力加强差别化政策供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樊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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