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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秸秆

2022年05月26日 08:27  来源: 亳州晚报

  日前,《亳州市2022年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印发(以下简称《方案》),以做好今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对农作物和药材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20日至12月31日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焚烧秸秆、沿河抛洒秸秆等引起环境污染,力争全年实现“零”火点,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人防”+“技防”提高效能

  根据《方案》,今年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是,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的原则,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持续深化和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果,坚持全域防控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方案》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环委办负责秸秆禁烧统筹调度工作。各县区党委、政府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党政“一把手”是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认真谋划,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细化职责分工。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落实秸秆禁烧的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市委督查考核办负责开展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巡查暗访;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秸秆禁烧统筹调度工作,做好日常暗访巡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开展秸秆收储体系建设,落实农机托管工作,配合开展秸秆禁烧暗访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打击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妨碍、阻扰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市水利局负责禁止河渠塘库荒滩烧荒的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禁止林地烧荒及焚烧林业垃圾的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禁止焚烧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禁烧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压实网格责任。健全市联系县(区)、县(区)包镇(街)、镇(街)包村(社区)、村(社区)包队、队包户以及党员联系农户的“五联包”立体责任网络,层层压实包保责任,确保每个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扎实推进环境监督长、监督员常态化巡查,织密秸秆禁烧“人防”网络。要充分借力科技,切实发挥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乡镇高塔视频监控自动识别火点“技防”功能,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

  加强重点区域监管

  《方案》要求,要加强离田利用。各地要强化秸秆离田利用,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输电线路周边,广泛依托秸秆收储网络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及时收储秸秆,消除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

  突出重点监管。各地要加强省界、市界、县区边界、乡镇边界、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禁烧监管,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旋耕机、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灭火应急等措施,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着重解决困难户、问题村、后进村、边界村等重点人群和种植大户等重点对象的收种和秸秆堆放问题,实行重点帮扶、重点监管、重点防控。

  强化宣传教育。我市将因地制宜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处置政策措施。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提高“村村通”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巡逻宣传频次,加大焚烧秸秆地区和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全社会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营造全民全域全年禁止焚烧秸秆有利氛围。继续开展“全民参与·环保风暴”有奖举报奖励专项行动,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69环保热线、市长热线12345等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和各级巡查人员玩忽职守、履职不力等问题。

  “第一把火”处罚200万元

  《方案》明确,将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凡是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和省现场检查督查通报的火点,计入目标考核任务分值,全市“第一把火”处罚所属县区200万元,其他每个火点处罚所属县区100万元;凡是被市级督导组、新闻媒体、群众举报等发现的火点,也计入目标考核任务分值,每个火点处罚所属乡镇10万元。对完成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的县区,在申报各级环保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秸秆禁烧处罚资金由县区按要求上缴市财政。

  严格火点认定,各地火点以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的秸秆焚烧火点和被市督查组发现通报的火点为准。

  加强暗访督导,做好网格内禁烧情况和包保人员履职情况的巡查工作。市环委办将成立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督查,重点暗访秸秆禁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保干部及工作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禁烧措施落实情况。对不能履职尽责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予以通报;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出现火点的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予以警示,确保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和“零容忍”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焚烧现象的,要依纪依法给予问责。对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记者 汝平 通讯员 孙进)

编辑:胡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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