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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

时间:2021-02-22 10:39:27 
摘要

  2020年,合肥市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围绕“放得稳、接得住、放得实”,全面推行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委托方式下放乡镇(街道),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最大限度方便困难群众。

  明确责任主体 确保“放得稳”

  传统救助审批流程中,乡镇(街道)以审核管理为主,掌握具体情况但不承担主体责任。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但人员有限,无法全面核查申请对象具体情况。

  审批权限下放后,明确各镇(街道)是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主体,由原先的“二传手”变为“守门员”,从而压实了主体责任,确保权责一致,真正解决审核审批“两张皮”现象。同时,由于审批工作在乡镇(街道)内部形成了闭环,有效减少因材料传递和返工导致的时间延误,且乡镇(街道)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政策掌握把关由市局向下灌输转变成乡镇(街道)主动向上请教学习。审批权限下放后,县级民政局从原来繁琐的审批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移至监督管理上,随时纠偏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优化简化流程 确保“接得住”

  发挥核对先行作用,基层工作人员以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为主,以核对报告作为辅助,对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等进行实地核对,比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一旦发现问题可随时调整纠正,申请对象无需再乡镇(街道)和县级民政部门两头跑路,有效压缩了救助申请办理时限。

  同时,重构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阶段公示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审批结果由乡镇(街道)直接在村(居)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随着审批权限的下放,县级的监督职能后置,减少了县级抽查的时间,有效破解了审批时间过长的难题。低保救助从受理申请到完成审批由4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的审批周期也大幅缩短,其中急难型对象的临时救助最快可实现申请当天审批。

  强化监督管理 确保“放得实”

  通过推行购买服务开展入户核查,由第三方出具家计调查意见,供初审及审核确认时参考,为“保得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长丰县推行乡镇(街道)级的服务购买,全县15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部通过购买服务,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前的入户核查,重在“事中”监管;庐阳区通过区级购买,实行核查先行,在村(居)初审阶段即对申请救助对象开展入户核查,将监管提至“事前”。

  完善“事后”监管,压实县级监管职责,实现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核确认工作上“退一步”,在监督管理和服务基层中借助社会力量“进一步”。肥东县通过购买服务对新增对象开展入户核查,肥西县、包河区通过购买服务对所有在保对象开展入户核查,庐江县联合纪委抽调相关人员2000余名对全县在保及新增对象进行逐户核查。市本级也通过购买服务对全市151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全覆盖抽查。通过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优化了社会救助流程,有效实现了救助时效的提升。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黄大伟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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