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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水平绘就合肥现代化建设新画卷贡献人大力量

——解读《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1 08:33:16 
摘要

  [数说2020]

  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开展立法调研6件;

  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17个,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2次,发出审议意见书8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06件;

  作出决议决定9项;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

  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5项,全面完成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2020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合肥攻坚克难、硕果累累的一年,也是人大勠力同心、锐意进取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合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依靠广大代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为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作出积极贡献。

  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持续发力

  常委会始终牢记“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助力打赢防疫“阻击战”、抗洪“保卫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将“战疫情、促发展”融入到人大工作中。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带头作用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编写传染病防治法知识解读并广泛宣传,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走访调研97家企业,听取审议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情况报告,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巢湖流域特大汛情发生后,认真落实包保责任,赴肥东、肥西、巢湖,督导推动隐患排查、除险加固、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投身抗洪一线,配合做好群众安置、生产自救等工作。

  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监督调研,围绕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按照“全面覆盖、逐户走访、一户不漏”要求,组织市县乡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机关干部,走访受灾贫困户、边缘户,调研生产生活恢复情况。将脱贫攻坚作为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

  助力收官“十三五”、谋划“十四五”。围绕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的报告。围绕“推动城区开发区改革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调研。共同组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人大代表企业联盟。围绕编制我市“十四五”规划,精选课题开展研究,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审议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深入引江济淮、畅通二环等工程建设现场开展视察,调研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情况,听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骆岗生态公园规划方案编制情况报告,为城市建设发展建言支招。

  紧扣良法善治,立法工作持续强化

  常委会始终牢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小切口”立法,突出务实管用,努力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我市首部由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制定《合肥市河道管理条例》,将河长制上升为地方法规重要内容。

  突出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出台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入选2020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制定《合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高度重视以法治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及时开展科技创新条例立法调研。开展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程序》,出台《立法工作“双组长”制度》《立法调研工作制度》。积极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正式运行。

  紧扣重点难点,监督工作持续推进

  常委会始终牢记“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回应群众关切,推进问题解决,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加强污染防治监督。致力打好净土保卫战,首次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致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听取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报告。致力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听取审议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连续第16年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加强民生保障监督。开展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调研。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开展《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首次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连续第10年开展“食品安全庐州行”活动。

  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专家做客庐州讲坛讲授《学好用好民法典》,持续开展“江淮普法合肥行”活动,听取审议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

  紧扣党委决策,决定和任免工作持续加强

  常委会始终牢记“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严格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

  作出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决定。建立执行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首创人民陪执员制度。推动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决定有效实施。《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出台后产生良好社会反响,被评为2019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对该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督查调研。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对19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听取6名拟任命人员供职报告,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听取“一府两院”6名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紧扣作用发挥,代表工作持续拓展

  常委会始终牢记“人大代表要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推动代表把人民群众呼声要求反映上来,把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下去,促进代表把“根”牢牢扎进人民群众之中。

  密切代表同群众的联系。推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代表工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活动,发挥好市人大代表小组、各级人大代表活动室作用,为代表履职搭建工作平台。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对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时交办督办。对《推进合肥市小学生课后照护服务工作议案》《增大生物生态法在巢湖蓝藻治理中应用比例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举措》。全面建成市县统一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拓展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指导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并接受评议。

  紧扣从严从实,自身建设持续提升

  常委会始终牢记“加强自身建设是搞好人大工作的前提”,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注重能力提升。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机关每月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制度。围绕“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开展调研,谋划加强人大工作举措。选派机关干部赴防疫、防汛、脱贫攻坚等一线工作,举办机关年轻干部讲坛。

  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制定《整治形式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举措》。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强化对脱贫攻坚联系点的指导帮扶。

  2021年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紧扣“大创新、大产业、大建设、大提升”攻坚年行动,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市年度目标任务、聚力打造“五高地一示范”贡献人大力量。

  在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展现新作为

  聚焦市委中心任务,坚持系统观念,逐项落细落实。

  助力擦亮创新这个最靓标识。制定《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立法调研;开展专利“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开展监督调研。

  助力打造巢湖这张最好名片。修改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开展固废法及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巢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报告,对巢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开展监督调研。

  助力抓好民生这个最大根本。开展非机动车管理等立法调研,听取审议城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对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情况开展监督调研,开展义务教育“一法一办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在加强地方立法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计划安排审议项目、调研论证项目13件,制定修改燃气管理条例等5部法规,围绕城市公园建设管理等8个方面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落实立法工作协同。继续开展“江淮普法合肥行”活动。围绕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等作出决议决定。

  在加强监督工作上实现新提升

  围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等为重点开展监督。

  审议工作报告。计划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等11项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4项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计划开展消防法等4项执法检查。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继续开展“庐州环保世纪行”等活动。进一步健全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机制。

  在加强代表工作上迈出新步伐

  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举措》,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完善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推选“最美人大代表”。进一步推进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深化领衔督办、重点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机制,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

  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呈现新气象

  认真落实“两个机关”要求,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制度。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持续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

  强化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好人大工作交流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

  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从严加强机关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强化效能建设。

来源: 合肥日报  作者: 黎静 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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