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来皖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时间:2023-03-13 10:22:00
摘要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3月6日-11日,以公安部为组长单位的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二组来皖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作出批示,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相关工作。 在皖工作期间,综合检查组先后听取了省政府专题汇报,查阅了省政府有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资料,与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文旅厅、应急厅、消防总队和国家矿山局安徽局等重点部门进行了专题座谈交流;抽查检查了芜湖市和池州市,随机抽查了20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走访了7家企业单位,与38人次进行了专题座谈交流。 省政府在汇报中指出,去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5%、32.8%。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治理,突出抓好春运和复工复产阶段安全防范,有效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综合检查组指出,安徽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坚决践行“两个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和暗查暗访,督查组发现,我省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生产监管“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执法“宽松软”,“重检查、轻效果”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企业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上还存在差距,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亟需形成管理闭环。根据现场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足,督导检查组提出四项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强化政府监督指导,落实落细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四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对综合检查组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我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省安委办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综合检查组第二组由公安部带队,应急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派员参加。在皖工作期间,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文旅厅、应急厅、消防总队和国家矿山局安徽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芜湖、池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应急厅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编辑:耿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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