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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和县: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3-12-04 10:03:00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群租房安全监管,提升群租房安全管理水平,消除群租房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和县出台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年底前在全县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治内容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物业公司的相关安全责任。

  一是对存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违法搭建建筑物、构造物;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二是没有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公共建筑每层超过200平方米或超过3层,仅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

  三是出租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未明确安全责任的;承租人未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功能和结构,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设置的;在居住房间内使用燃气,在高层、地下、半地下场所内使用或储存瓶装液化气,充装量不小于50千克的液化石油气容器未在建筑外设置单独瓶组间的。

  四是违规在居民住宅建筑内房屋改建为宿舍,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手续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是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公共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充电;在住宅内充电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或者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电气线路未采用阻燃电缆并沿墙敷设的;电表后未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的;超负荷使用电器的。

  六是没有持合法有效证件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备案;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分隔;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的;以及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危及房屋、人员的风险隐患。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编辑:黄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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