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系列报道之四:我省率先完成冬春救助资金发放任务时间:2024-01-19 10:59:00
摘要
2023—2024年冬春期间,我省需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6.37万人,涉7市31个县(市、区)。经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努力,于2024年1月15日在全国率先完成救助资金发放任务,共筹措发放资金5122.3万元,发放棉衣被、粮油等物资4.9万件,切实减轻灾害影响,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科学部署安排。2023年9月,即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安排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救助。二是核实核准对象。各地深入基层,详细了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重点关注特殊群体救助需求,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三是加快款物发放。会同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将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至县,每日督促调度资金发放进度。各地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细致高效做好民主评议、两榜公示、资金打卡等各项工作。四是严格督促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联合财政、纪检等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一线实地督导冬春救助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确保救灾资金落到实处。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编辑:黄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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