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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从三个方面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

时间:2024-01-18 11:17:00 
摘要

   为进一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黄山市安委办从三个方面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一是明确挂牌督办的范围。主要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牵头组织调查处理的生产安全事故,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限期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二是明确挂牌督办的情形。重点对发生一次死亡2人(含)的一般工矿商贸事故;同一县(区)2个月内连续发生同类型的一般工矿商贸事故;同一县(区)年度内发生3起(含)及以上一般工矿商贸事故;2人(含)以上涉险事故或未造成人员死亡但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等进行挂牌督办。三是明确挂牌督办的时限。要求被挂牌督办的县(区)安委会应当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特殊情况下,经报请市安委办批准同意后,挂牌督办期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来源: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   编辑:黄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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