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30 07:12
  •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 刘颂

  安徽省合肥市纪委监委近期在查办合肥城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某案时,由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第三协作区、庐阳区监委联动开展办案工作,案件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据了解,该案是该市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协作区运行以来办理的第一案。

  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李某某在当地国资系统任职时间长,案件办理过程中,得益于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协作区将各企业纪检力量整合,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交叉办案有效避免了人情干扰。

  据了解,在深化运用乡镇协作区及“室组企地”联合办案经验基础上,合肥市纪委监委今年开展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协作区建设,着力破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同级监督和熟人社会监督难以及复杂案件突破缓慢等问题。

  根据合肥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合肥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协作区实施方案(试行)》,22家市属国企分为4个协作区,由驻地企业纪委书记担任协作区主任,市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协作区内市属国企选派1至3名纪检干部组成。

  合肥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第三协作区主任、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吴年进表示,协作区按照就近整合、利于工作的原则,采取“背包式”工作模式,通过交叉监督检查、提级审查调查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

编辑: 叶广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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