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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走向复兴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 2021-05-26 06:04
  • 来源: 安徽日报
  • 作者:

  红色记忆

  农村税费改革率先试点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充分体现了共产党执政为民的理念、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时隔十几年,回忆起农村税费改革,年逾70岁的潜山市余井镇马道村老村干刘会田依然感慨不已。

  作为“大包干”的发源地,安徽在农村改革上素来敢闯敢试。针对农村税费繁多、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上世纪末,安徽各地在农村税费改革方面作出许多有益探索。 2000年,根据中央部署,安徽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内容包括逐步规范减少涉农收费,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各种名目的搭车摊派,减少特产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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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亳州市谯城区牛集镇小麦高产示范片区,农户在农技特派员的指导下察看小麦长势。通讯员 武清海 摄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2005年,安徽宣布全省取消农业税,当年就为全省农民减轻政策负担54.5亿元。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农业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作为先行先试的试点省份,安徽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圆满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村税费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关专家表示,农村税费改革以减轻农民负担为首要目标,让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进一步理顺了国家、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分配关系,为农民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统筹推动了相关配套改革,激发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其积极性,确保了改革健康有序推进和不断深入。

  以农村税费改革为起点,“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强农政策不断提标扩面,一系列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补贴方式改革在安徽紧锣密鼓推进,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加快形成。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通过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大激发了“三农”发展活力,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站上800亿斤台阶,2020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620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记者 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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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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