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积极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迁移管护工作,实现“三个全覆盖”时间:2022-01-14 09:13
2021年以来,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照要求、主动作为,积极与宣州区检察院联合行动,共摸排宣州区烈士纪念设施54处(设立保护单位的13处、未设立保护单位的41处),投入资金49.42万元,集中安葬零散烈士墓12处,迁移4处,维修13处,使全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达到“六有”标准,即有烈士纪念碑、有褒扬碑记、有保护范围、有通行道路、有保护协议、有经费保障。 信息校核全覆盖。结合全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门安排人员会同乡镇服务站实地查看了15个乡镇零散烈士纪念设施41处,逐一核实、建档造册,实现包括散葬烈士墓在内的烈士纪念设施一处一档,烈士纪念设施、实物图片、环境图片、地图定位和管护单位准确对应,精确掌握全区烈士纪念设施状况,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规范整修全覆盖。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相关乡镇召开专门会议,积极做好烈士亲属的工作,能迁移的尽量迁移,能集中管护的尽量集中,确不具备集中管护条件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按照“六有”标准规范整修。 有效管护全覆盖。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的烈士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保护标识,明确保护责任。对已迁入宣城市烈士陵园内的由宣城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进行管护;对集中安葬的烈士墓区由安葬地乡镇服务站进行管护;对没有迁移或集中安葬的烈士墓由乡镇服务站委托烈士亲属进行管护。(宣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中安在线宣城频道 作者: 编辑: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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