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宣城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宣城 > 要闻

《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2-04-22 11:12

  4月20日上午,《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立法必要性、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围绕下一步如何推进《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了介绍。

  以地方立法形式规范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是巩固近年来禁放和文明创建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随着社会各界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立法过程中,相关各方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草案形成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了网络调查问卷,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再次通过网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赴各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先后两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条例制定情况;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相关情况。

  《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于2021年10月29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12月22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健全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机制,提升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徐晨)

来源:宣城日报  作者: 编辑:严静
相关新闻
 
看点
民生
旅游
中安在线宣城频道

网站介绍 | 广告刊例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网站导航

中国安徽在线网站(中安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412017000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08002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20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