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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报告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些别有用心的机构或个人声称可删除信用报告中不良信息——

  • 2022-04-29 05:50
  •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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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征信报告修复价格,一条1000元至2000元。 ”看到这样的广告宣传,你会相信吗?

  个人征信近年来愈发受到重视,却也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成为新的牟利手段。当前,一些机构或个人打着“征信修复”“信用修复”“征信洗白”“征信铲单”等幌子,声称可以删除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息。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要警惕“征信修复”陷阱,应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征信权益。

  声称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陷阱

  回忆起去年“征信洗白”的经历,小戴懊悔不已。

  今年2月,安庆市民小戴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称,其于2021年10月与刘某签订 《征信逾期记录处理委托协议》,约定刘某“90日内帮助其洗白征信”,小戴需“支付2.5万元征信修复费用”。事后,小戴察觉上当受骗,要求刘某退还“征信修复”费用,刘某以“征信修复已开始,费用已实际发生”为由拒绝。之后,刘某便消失了。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人想摆脱征信不良记录的心理,抛出“花钱就能修复”的诱饵,然而其业务大多是材料造假、伪造证明、恶意投诉等。

  记者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获悉,目前,“征信修复”常见套路有以下几种:“征信修复”职业代理人教唆个人捏造不实理由,甚至伪造证件或其他虚假材料,或者恶意投诉相关金融机构以图修改不良信息,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部分机构或个人以征信市场需求量大、有前景为由,诱导用代理、加盟方式办理“征信修复”业务,以此骗取代理、加盟费用;部分机构或个人以培养“征信修复”专业人才为口号,谎称教授征信修复技巧或提供征信修复师考证服务,实则骗取高额费用或个人信息;部分机构或个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个人信息后,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声称当事人曾注册、办理过贷款,如不注销或还清所欠贷款将影响征信记录,诱导当事人转账汇款以骗取资金;冒充客服,声称账户出现异常,若不及时注销账户会影响个人征信,诱导当事人在假网站、假平台操作后盗用个人信息申请网贷以骗取资金。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负责人强调,征信领域没有“征信修复”概念,凡是声称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陷阱,属于虚假宣传,实质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费用,甚至要求提供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或教唆公众伪造虚假材料试图达到“征信修复”的目的,这些做法可能属于违法行为。

  “百日行动”专项治理行业乱象

  有业内人士指出,征信骗局的出现,一方面说明人们越来越关注、重视个人征信状况;另一方面,大家对征信具体的相关知识又了解有限,去哪里查、收不收费、能不能改,很多问题都不太清楚,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因此,“金融机构需向用户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大家自己也应有所警觉”。

  “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幌子进行收费的全是骗局,正规渠道办理征信异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月24日,走在合肥街头,不难发现,一些金融机构网点已通过跑马屏、广告机等形式播放征信宣传内容,帮助社会公众提高信用意识,防范“征信修复”骗局。

  据悉,为打击“征信修复”乱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于今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目前已全面排查省内注册名称或经营范围带‘征信’字样的机构,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对未实际从事征信业务的,督促企业主动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对假借征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涉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非法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坚决予以取缔。

  该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监测,及时发现“征信修复”可疑线索,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大力普及征信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服务窗口或数据发生机构通过异议申请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征信权益;社会公众如发现可疑线索,可及时提供给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

  征信纠错有渠道、不花钱

  对于个人而言,如何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负责人建议,要关爱自身信用记录,提高信用意识,按时足额还款;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银行发送的还款提醒、逾期告知。一旦发现逾期,应及时还款补救,从今以后注意持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那么,已经出现不良信息怎么办?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如果信息主体认为信用报告中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投诉。正规渠道进行征信异议或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

  如果信用报告中产生不良信息,公众也不要过于紧张。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出具的信用报告,除查询记录外,其他信息均由相关机构提供,信用报告做客观记录和展示。“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负责人提醒,“公众应关爱自身信用记录,做到按时足额还款。同时,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防止因信息泄露导致电信诈骗、冒名贷款等风险。 ”

  “信用报告只是银行贷款审批的一个参考因素,并非决定性的准入条件,也不存在‘黑名单’之说,银行在授信时会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和评估。 ”该负责人说。

  记者 何珂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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