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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29 23:12
  •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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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民非谷不食,谷非地不生”。耕地是粮棉油、果蔬茶、肉蛋奶等产品生产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耕地问题,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省政协委员杨增权认为,我省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后备资源不足,必须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我省在守住“红线”的同时,还要下大力气防治土壤污染。“只有把土壤保护好了,才能维护好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心健康,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此,杨增权委员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建议,省政府应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首长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责任制。在摸清“非农化”“非粮化”底数的基础上,采取坚决措施,逐步解决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增量。建立耕地种粮情况动态监测、评价、监管制度,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利用情况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查和分级备案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用途监测管理。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明确耕地利用优先级,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上从事林果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的行为。

  要加大《土地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打牢永久基本农田种粮属性的认识基础。

  关于土壤健康保护,杨增权委员建议,我省应加快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尽快出台我省的实施细则,为土壤保护和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全面强化细化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已经查明的重污染地区和地块,要采取果断措施退耕还林或调整种植结构,不得再种植粮油、果蔬、饲草,防止通过食物链梯次污染。

  在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向我省倾斜的同时,加大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扶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土壤污染防治治理。

  将土壤保护修复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从政策层面支持有机肥生产和使用,严格控制土壤调理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销售使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各种修复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土壤与农产品和协同监测,保障农产品产地安全。(记者 张毅璞 彭旖旎)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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