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保,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城乡居民患病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补偿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其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患病带来的经济负担,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由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城乡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合作医疗制度。
对于生活在农村的以下人群,城乡居民医保是实行免缴制度的,但同时仍享有城乡居民医保的所有权益,目前仅限于以下几类的人群:1、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农民;2、由村集体进行抚养的人;3、农村低保户;4、农村五保户;5、其他符合免缴城乡居民医保条件的。
以上是国家为提高贫困农民的健康和医疗保障水平而进行的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越来越被关注,关心关爱老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目前我国农村80岁以上的老人享有老年补贴,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但是,农村8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依然还要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于8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已经没有劳动能力了,这笔费用都是从老人为数有限的养老或80岁以上老人津贴里支出。
为了进一步关爱农村老人、减轻农村老人的经济负担,建议将80岁以上农村老人也纳入到将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免缴制度中,并享有城乡居民医保的所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