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频道
安徽新闻 > 问政安徽
12月15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告,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具体如下:
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0日起,可办理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特此通告。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发布于2026-10-17 07:01:44
发布于2026-10-17 06:53:47
发布于2026-10-17 06:38:45
发布于2026-10-17 06:31:40
发布于2026-10-16 17: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