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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5 20:35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12月15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通告,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

  具体如下:

关于放宽“商转公”业务办理年限的通告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贷款需求,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0日起,可办理202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特此通告。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编辑: 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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