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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30 17:27
  • 来源: 淮河水利
  • 作者:

  1991年汛期,淮河发生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同年9月,针对严重洪涝灾害所暴露出的问题,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确定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

  治淮19项骨干工程示意图

 按照“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治淮19项骨干工程做出了提高流域防洪除涝减灾能力的统筹部署:

  加强山丘区水利建设,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修建板桥、石漫滩等重点水库;

  扩大和整治淮河上中游干流的泄洪通道,退建濛洼、城西湖等行蓄洪区堤防并迁移堤内人口,加固淮北大堤等重要堤防及蚌埠等城市圈堤,兴建怀洪新河,建设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

  巩固和扩大淮河下游排洪出路,疏通和加固入江水道,续建分淮入沂工程,加固洪泽湖大堤,建设入海水道;

  治理包浍河、奎濉河、沙颍河等跨省骨干支流河道,并进行湖洼易涝地区配套工程建设等。

 工程掠影

  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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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洪新河续建工程

  入江水道加固工程

  分淮入沂续建工程

  洪泽湖大堤防洪抗震加固工程

  防洪水库工程

  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工程

  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007年,治淮19项骨干工程基本完成,如期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治淮目标。2016年12月,江苏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验收总结通过评审,历经25年建设历程的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部竣工验收,治淮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阶段和一系列惠泽民生的战略工程圆满划上句号,标志着治淮事业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建成,使淮河流域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总体防洪标准得到提高。

  淮河干流上游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中下游重要防洪保护区和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沂沭泗中下游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总体提高到50年一遇;
  淮北重要跨省支流防洪标准除洪汝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外,其他均提高到20年一遇。
  由水库、河道堤防、行蓄洪区、控制性枢纽等工程与防汛调度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共同组成的淮河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基本形成,在行蓄洪区充分使用的情况下,能安全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最大流域性洪水。
  洪水调度、防控的能力和手段得到增强,节约了社会防汛抢险成本,全流域抗御洪灾风险能力和社会安定程度大为提高。

编辑: 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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