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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29 16:55
  •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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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副主席 夏涛】

  我的主题发言题为《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生根 让教育回归立德树人初心》。



  教育乃民生之基、国之根本,承载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为推动“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政策落地,省委、省政府、省政协将“完善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实机制”列入今年政协民主协商计划,由王翠凤副省长和我牵头负责。

  省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将课题纳入“一改两为”议政监督行动,唐良智主席、刘莉副主席多次听取专题汇报、亲自率队调研。我们联合淮北、滁州、芜湖等9市政协,组织委员、专家深入中小学校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地调研;委托中安在线和各承办协办部门开展问卷调查;通过函调向北京、浙江、江苏等7省(市)学习取经;依托委员读书活动以学促谏,力求在协商议政全过程中实现民主监督、体现凝聚共识。

  “双减”政策落地近一年,我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作业布置更加合理,学校课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逐步规范。但基础教育内卷的“剧场效应”尚未根除,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依然存在,“双减”政策在基层没有完全消化。

  一是校内提质保障不足。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有待提升、作业管理机制仍不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难满足。农村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短板突出。

  二是教师减负迫在眉睫。中小学教师劳动时间延长,非教学任务仍较重,投入教学研究精力不足,参与课后服务积极性不高。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力度仍不够,结构性缺编、缺员问题凸显。

  三是校外培训此消彼长。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政执法威慑不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进展迟缓、监管有待强化,政策过渡期后可能出现机构“跑路”导致家长集中维权的风险隐患。

  四是功利导向尚未扭转。唯考论、唯分论仍是主导学校、教师、学生评价的顽瘴痼疾,“五育并举”教育评价体系尚未落实。面对“普职分流”,初中家长相较小学家长更焦虑,家校协同缺乏默契。

  因此,发挥“双减”政策正本清源作用,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政策落实机制,推动教育回归立德树人初心。

  一、完善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的配套保障机制,让教育回归校园主阵地。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内提质减负30条》达标测评体系。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合理设计学生作业内容与时间,提高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比例。倡导群团组织、社会专业力量、家庭等有序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加强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力度,健全政府专项拨款、社会购买服务、家长部分付费等多途径筹措机制。健全多部门合作的教育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体育馆、博物馆、少年宫、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参与课后服务。拓展课后服务师资来源,培育一批第三方课后服务师资团队。加强对农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支持和指导。完善公益性在线教育平台建设。

  二、完善为教师减负赋能的政策落实机制,让教师回归教学本职。落实《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要求,最大限度减少督查检查、社会事务进校园、报表填写、抽调借用等加重非教学任务的事项,对执行不力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加大问责力度。落实教师“弹性上下班制”。适度提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贴标准,将课后服务纳入工作量和绩效奖励。推动各地加大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动态调整力度,提高教师人员编制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落实“县管校聘”政策,积极引导、有序安排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新办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城乡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三、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审批监管机制,让校外培训回归规范运营轨道。严查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健全违规校外培训检查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线下转线上”“众筹私教”“一对一”“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培训”等违规行为。督促县(区)党委政府加强工作调度,聚焦机构资质审查、收费行为规范、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快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进度。全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各部门联合执法的现有机制,提高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执法能力。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教育督学责任区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发动群众参与校外培训治理。

  四、完善教育体制改革的创新探索机制,让科学教育观回归社会主流共识。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健全“五育并举”的教育评价体系,纠正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扭转功利化、短视化的教育倾向,逐步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完善“普职分流”政策,大力发展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职融通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完善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社会政策,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含金量和吸引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共育机制,指导更多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配合落实“双减”政策,让教育回归立德树人初心。

  【省政协委员、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姜红】

  我发言的题目是《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水平》。



  全面压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面作业的总量和时长是落实“双减”政策的明确要求,如何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是老师、家长关注的重要话题。我省围绕作业管理出台省级政策文件、研制作业设计指南、部署作业设计大赛、凝练作业设计成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据调研了解,当前少数学校的作业管理水平还不能适应减负增效的要求,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存在为减而减现象。为应对“双减”,有的教师在布置作业时,只关注不同学段学生书面作业时长要求,关注点更多地在减量、减时上,没有认真研究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二是存在拿来主义现象。有的教师对校外教辅依赖度较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较弱,存在“一刀切”、同质化布置作业的现象,无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难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异化的学习需求。

  三是存在脱离实际现象。有的学校、少数教师为了突出校本特色,布置脱离学生生活实际、超出学生认知范畴的实践性作业,甚至出现学生作业家长代做等现象,违背了实践性作业的初衷。

  四是存在机械重复现象。有的作业内容单一、形式固化,缺乏思维开拓性的问题,存在应试化、功利化倾向,学生只能机械、被动地去完成,重复地做一些无用功,导致学生解题能力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弱,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目标不够一致。为推动“双减”落地,建议在以下方面进一步优化作业设计。

  一是进一步细化政策指引。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制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设计与实施的工作指引,可借鉴广州、成都等市经验,配套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示例、《作业设计与实施研究小课题选题指南》等细化措施,使学校和教师对“双减”之下的作业“减负提质”要求有更深刻认识,提供更便于操作的政策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指导各级科研、教研与师训部门将作业设计与实施和命题能力统筹纳入其工作范围,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指导教师准确理解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实质内涵,以单元作业设计等为抓手,不断提升作业设计与命题能力,有效掌握各类作业实施方法。

  三是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督促学校将作业管理纳入教学管理工作范畴,对教师作业布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作业设计、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与反馈、学生书写与订正等关键环节。同时,要防止出现将“加强作业管理”演化成让老师填写上报作业布置日报、作业批改报表等形式主义问题,避免加重教师负担。

  四是进一步重视命题研究。完善教材配套练习编写、审查、修订机制,进一步提升教材配套练习编制质量。指导各地教科研部门组建专家团队,采用多种方法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研发、促进资源共享。落实校本教研,学校要围绕作业设计与实施开展主题式校本教研活动,重视情景类命题研究,围绕教学目标、作业目标、作业难度、作业科学性等方面开展研究,提高教研品质,促进教师发展。

  五是进一步优化作业结构。转变作业设计仅为考试服务的观念,教师要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学业质量标准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教师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增强作业的可选择性。坚决避免机械、无效“刷题”。

  六是进一步促进家校协同。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三方互动交流平台,支持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充分放大作业管理的协同效应。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指导孩子在完成书面作业之余,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进行适宜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主席张峰】

  我发言的题目是《提高教师编制使用效益 推动“双减”取得更大实效》。



  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是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双减”政策落地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省持续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助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但教师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力度不大,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不高,仍存在“结构性”缺编问题。

  一是市区教师紧缺较为明显。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加快,市区学生数快速上涨,教师需求缺口渐增。市区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学校之间差异较大,教师互相调剂存在现实困难。随着二孩、三孩政策放开后,“产假式缺员”呈现常态化趋势。

  二是农村教师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农村地区学校因生源持续流失,县域教师编制总体上满足需求,但主课教师富余,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较为紧缺。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师编制配备标准与教学需求存在矛盾。

  三是教师动态调整力度不够。受地理位置差异、学校发展状况、人事管理政策等因素影响,教师由富余地区向缺额地区跨区域、跨层级流动难以落实。在县域内,根据生源增减变化在不同学校之间调配教师资源矛盾多、阻力大。用人计划审批流程太长。

  为此建议:

  一、盘活存量,加大动态调整力度。编制动态调整以上一年度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为基础,每2-3年调整一次为宜。进一步发挥省编制“周转池”作用,增量扩面,及时调整教师编制总额,与长三角发达地区等高对标,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编制配备标准。根据各市常住人口规模及学龄儿童少年规模,动态调整地市教师编制总额。推进数字化应用,完善资源地图、综合报表、信息对比等模块,对教师编制使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确保中小学教职工专编专用。挖潜调剂各类事业编制优先补充中小学教职工,资源向义务教育倾斜。建立健全校际间教师资源共享机制,通过集团化办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合作、跨校兼课、跨学段任教等方式,逐步解决不同区域、学校、学段、学科之间教师结构性缺员等问题。逐步降低教职工编制中管理和工勤人员比例,优化队伍结构。

  二、深化改革,健全分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编制“省级统筹、市域调控、县级使用”分级管理体制。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在省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额基础上,进一步给予市级用人用编自主权。下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权限,由县级教育部门在编制总额内,结合实际需求,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市域范围内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着力解决城市学校“无编可用”、乡村学校“有编不用”的问题。深化“县管校聘”改革和“无校籍”管理,建立灵活用人机制,积极推动“编制余缺”“学科余缺”的教师流动,缓解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对超编县区继续实行“退二进一”政策,逐步化解超编问题。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教师编制标准按班师比核定。建强农村教师队伍,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双减”政策落实落地。

  三、强化保障,形成社会合力。实施新教师精准配置,按照“均、准、优”原则调配新招录教师,重点保障新建、扩建学校用编进人,在使用计划分配上优先向缺编学校、薄弱学校倾斜。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协力推进教师编制管理。强化教师激励,合理制定课后托管服务内容及补贴标准。鼓励退休教师返聘,从科技工作者、美育工作者、体育工作者和大学生志愿者等人群中遴选课后服务志愿人员,协助学校开展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科技创新、艺术素养等特色课后服务课程,全面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育。加大“双减”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学校、家庭、社会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机制,力求“双减”取得更大实效。

  【省政协委员、淮北市第二中学副校长王承华】

  我发言的题目是《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中央“双减”意见发布后,全省上下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双减”工作走深走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其中,“课后服务”作为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举措,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两个全覆盖,为“双减”工作初见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还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课后服务内容不丰富。有的地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存在“一刀切”现象,主要是辅导学生完成课后作业,服务内容和形式单一,缺少形式多样的个性化课程,难以满足家长、学生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二是课后服务师资力量不充足。当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不足问题仍然存在,市域之间、县域之间编制不足和富余现象并存,音体美专任教师比较紧缺。课后服务目前还是以本校教师为主,很多课后服务课程对专业性要求高,在校教师难以胜任。

  三是课后服务场地设施不完善。目前部分学校的场地仅有的就是操场和一些功能活动室,硬件设施难以满足课后服务课程的需要,许多课程只能是通过观看视频和教师讲授为主,学生没有实践的机会,导致趣味性缺失,达不到最初的目标。

  四是课后服务资金保障不到位。各地市对于课后服务费用保障不统一,有的地市财政上有专项费用支持,有的地市财政没有拨付费用,仅靠从学生收取的每学期300元左右的课后服务费支撑运转,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课后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费用需要从学校义保经费中支出,造成学校资金紧张。同时,教师课后服务补助标准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课后服务内容和课程设置的顶层设计。多地实践表明,课后服务内容与学校特色相结合、与校本课程相结合,创设多元时空,释放天性,培养兴趣,发展特长,是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的一大法宝。教育主管部门要根据学段的不同,督促学校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突破学科、教室、校园壁垒,以校本课程和兴趣社团为基础,开发出丰富多彩、有吸引力、教育性与趣味性并重的课后服务课程,满足有需求和特长的学生,做到一校一特色,各校有亮点,让日复一日的课后服务成为别开生面的成长园地,避免单调、重复。

  二、配足配齐课后服务师资力量。加强省级统筹、市级管理、城乡协同,解决学校教师短缺特别是音体美专任教师缺额问题。针对专业师资欠缺的农村偏远学校,可加强培训,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努力为农村教师提供各种培训平台,切实提高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出台校外教育资源进入校园参与课后服务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以教师为主、社会力量为辅的服务模式,聘请退休教师、学生家长、在校大学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增强资源供给,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促进校外校内良性互动。

  三、完善升级课后服务硬件设施设备。各学校要根据课后服务的课程内容,加大校内活动室、实验设备和实验材料等方面经费投入,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一室多用、一地多用”原则,改造基础设施条件,完善特色课程场地和设施设备。支持学校与少年宫、科技馆、青少年实践基地、社区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合作,充分统筹社会教育资源。

  四、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提高财政拨款标准,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支持财政负担有困难的地区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建立以财政分担为主、家庭合理分担的课后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筹措到位。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补充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及部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包河区政协主席方明桂】

  我发言的题目是《提升基层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提高校外培训治理能力》。



  在落实“双减”政策过程中,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时面临一些共性执法难题亟待解决。

  一是“实施办法”待修订。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目前适用的还是原国家教委于1998年3月制定实施的《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难以适应新时代加强校外机构培训治理工作需要。

  二是“违法所得”难认定。执法人员在处罚违法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时,对于是否应当扣除“场地租金、人员工资”等违法成本及成本核算标准把握不准,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予明确,执法过程缺乏明确指引,难以确定违法所得及罚款数额。

  三是行政执法成本高。目前基层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只能采用普通程序,难以采用简易程序,从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审核、行政处罚告知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最后制作行政处罚卷宗,按照最理想的状态,走完普通程序流程,至少需要两名工作人员20多天的时间。相较基层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的现状,行政执法成本高,使得许多应当做好的事情难以做好。

  四是机构分类难统筹。“双减”后一些培训机构打擦边球,以英文戏剧、演讲与口才、国学绘本等形式对小学低年级段儿童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性质难以鉴别。县区一级对校外培训机构性质、培训内容认定标准不一致,给基层执法增加了难度。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教育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校外培训综合治理能力,建议如下。

  一是加快完善我省校外教育培训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目前,全国人大已经启动教育法典编纂工作。据了解,国家也即将印发《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我省也拟制了《关于加强全省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建议我省教育、编制、司法、科技、文旅、体育等部门加强工作联动,积极对接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我省校外教育培训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明确法定职权范围、规范执法流程,为基层教育执法提供相关依据。

  二是加强基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建议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加强政策解读,编发《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的教育行政处罚案例选编》,就基层教育执法人员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推动各地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办案质量,增强行政执法威慑力。同时,加强简易程序适用指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降低基层教育行政执法成本,在保证公正执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行政效率。

  三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分类鉴别工作统筹。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要求,遵循“从严规范、科学严谨、统筹协调”三个原则,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分类鉴别工作。进一步明确由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分类鉴别工作进行统筹,组建专门的鉴定专家组,避免出现同类培训项目在不同县(市)区给出差异鉴别结果,提高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性。

  四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治理督导和网格化监管。建议省级层面认真落实我省关于做好网格员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网格化治理体系,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督学责任区管理,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网格员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网格员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判断识别能力,确保校外培训违法违规情况早发现、早报告。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张超】

  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强家校协同 助推“双减”落地》。



  “双减”政策出台近一年,在减负、治乱、防风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为配合省政协此次议政监督行动,省委党校课题组,对全省1059名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家长以“家校协同”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我省学生家长对“双减”的态度。经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家长态度呈以下特点。

  一是家长态度存在差异。在赞成“双减”的家长群体中,体制内就业的家长占比高于服务业从业的家长,小学学生家长高于初中学生家长,“两孩”家长高于“一孩”家长。61.42%的家长选择在“双减”后提高作业和校外补习强度,其中以初中家长居多,体制内家长与“一孩”家长更倾向于通过校外培训“抢跑”。

  二是家长焦虑有待缓解。四成家长担心作业变少知识点得不到巩固。过半家长因取消考试排名无法准确掌握孩子学习情况、担心孩子所学不能应对中考选拔。84.99%的家长不能接受孩子进入职高。过半家长对“双减”配套政策能否长效推进持观望态度。

  三是家校协同意愿强烈。97.29%的家长认为教育是家庭、学校共同的事情,其中52.41%的家长认为家校各有分工领域,44.88%的家长认为在同一领域家庭和学校彼此互补。但是,不少家长认为目前家校协同实践并没有产生预期效果,甚至出现了家校互斥、家校不同步的尴尬局面。

  落实“双减”政策,构建健康教育生态,除了校内提质增效和校外规范管理,同时也离不开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协同配合。为此,建议如下。

  一、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政策。完善《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将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机制纳入教育督导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教育督导内容之中。

  二、深化家长对政策的理解。着力宣传“双减”对“创新型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智造中国”战略规划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在完善选拔制度、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整体安排;宣传各行各业尤其是“蓝领”人才成长之路、上升通道、社会荣誉,推动家长转变功利化、短视化的教育观。开展全面宣传,既正面宣传“双减”实施成效,也客观地报道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政府的改进措施,以获得家长的支持。

  三、健全家校共育机制。改变家校协同“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的状况。

  一是明确省、市、县各级组织在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比照乡镇(街道)对社工人员持证的要求,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持有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每村(居)至少培养1名“家庭教育明白人”。参照上海市的做法,由社区指导家长规划学生课余时间利用方案,提供寒暑假学生托管服务,点对点开展家教互动交流。

  二是落实“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要求。培育、规范各类家庭教育机构。参照杭州市实施“终身教育券工程”的做法,家长凭券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来提升家校协同能力。

  三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杜绝“白加黑、五加二”和“996”做法,服务行业严守员工最长工作时间底线,让家长有时间承担家庭教育职责。

  四是加大督导力度,明确要求学校拟定家校协同内容、协同形式、联系频率以及自查方案,把督导结果作为学校、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四、开展家校协同研究。学校应每年组织一次家校协同专题调研,教育部门应对家校协同效果好的学校和家庭开展案例研究、跟踪研究。每年举办一次长三角家校协同论坛,分享家校协同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组织专家力量编写家庭版的家校协同教育培训资料,鼓励有条件的组织或机构开发家庭版的家校协同音像制品和多媒体资源。

  【池州市政协副主席贾瑄】

  我发言的题目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自“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大幅压减,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让学生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减负氛围初步形成,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校外培训机构执法监管权责不够明晰,难以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二是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行为依然存在,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培训等行为禁而不绝。三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进展较为缓慢,审批标准“一刀切”不符合实际,各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顺畅。四是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资金等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校外培训综合执法。目前我省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自承担主管领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建议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建立校外培训监管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审批监管职责,各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参与,定期开展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加强对无证经营、违反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培训收费规定、违规举办竞赛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执法。构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联络、信息共享、定期会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形成综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常态巡查,严打学科培训隐形变异。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常态化巡查,严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审,对已注销机构进行“回头看”,防止“假注销、真运营”。严打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将其纳入综合治理范围。针对隐形变异行为存在的隐蔽性、多变性特点和“认定难”“查处难”“监管难”等问题,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落实我省关于做好网格员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综治执法范围,充分发挥社区综合治理功能,开展区域巡查执法,加大隐形变异问题查处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加大执法力度。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重点时段部署专项行动,对隐形变异培训进行重点整治,发挥各级督学专家队伍、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综治网格员和社会人员作用,聚焦出租房、宾馆、地下车库等“最小单元”,管好“最后一米”, 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

  三、优化设置标准,有序推进非学科机构审批。允许各地结合实际调整非学科培训机构设置相关标准,如足球属室外培训项目,按体育类培训机构办学场所要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不符合培训实际。建议允许各地科技、文旅、体育部门依据省相关部门发布的设置标准,结合机构种类、性质、培训方式等,适当调整相关标准,既不能搞“高标准式一刀切”,也不能搞“低标准式无下限”,既要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也要保证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审批核准衔接机制,非学科机构在审批中涉及市场监管、民政、消防、住建等多部门,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畅通审批渠道。如有的地方住建部门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规定,对培训机构办学楼层超过3层的不予消防审核,与省出台的审批标准不一致,建议省住建主管部门协调统一。

  四、加强安全监管,严格防范培训机构隐患。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场所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监管,定期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格培训资金监管,督促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平台,严防“卷款跑路”“退费难”的发生。加强非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培训机构提前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收费标准并公示,严防培训机构肆意、恶意涨价、过度营销。将培训预收费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惩治违法失信行为。

编辑: 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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