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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构建三级责任体系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时间:2023-12-26 08:01:00

  近年来,定远县不断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提升建设标准,重视建后管护,粮食生产能力逐年提升。

  2011年以来,全县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64.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0.2%。在建后管护方面,该县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政府+企业+群众”的管护模式,充分发挥各级田长日常巡查职能,压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护责任,引导种粮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建管并重”的良好局面,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持续长效运行保驾护航。

  明确主体,构建三级管护责任体系。该县按照“县负总责、部门协调、乡镇监管、村委主体”原则,分级细化责任,明确县农业农村局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建后管护的责任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主体责任,负责管护工作的落实;项目所在村委会作为管理维护的主体,具体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日常巡查、问题上报、养护管理。

  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管护网络。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压实各方责任,形成严密监管网络。依托村级田长,将“田长制”巡查和农田设施巡查有机结合,重点对毁田、占田及农田基础设施运行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依托经营主体,负责土地流转期内农田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及维护。依托群众,补齐管护短板,作为村级田长巡查死角和监管盲区的有效补充,群众监督范围更广、时间更长、效果更佳,同时可以促进群众形成爱护农田设施、自觉管护的良好习惯。

  加大投入,提高管护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小型水利管护经费8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管护。对项目区内建成的提水泵站每年补助管护费用3000元,并对提水所耗费的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2元的资金补助。

  开展试点,创新农田建管新模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管、护”保险试点工作。由财政出资,给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相关基础设施买上一份质量保险,彻底解决管护经费不足、管护人员不到位、有问题维修不及时等困扰管护工作的难点堵点。高标准农田保险相当于给建后管护再加“一把锁”,形成“政府+市场”农田管护新模式,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质量优良,长效运行。 (陈 雷)

来源: 滁州日报   编辑: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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