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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酒驾受重罚 罚款拘留丢“饭碗”

时间: 2021-01-15 09:06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出租车驾驶员酒驾性质更加恶劣。近日池州就有一名出租车司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结果栽了大跟头。
  1月4日晚9时17分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市民报警:一辆出租车驾驶员在市区秋浦西路与虎泉路交叉路口涉嫌酒后驾驶。接到报警后,一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该出租车,驾驶员不在现场。通过缜密调查,民警最终找到驾驶员章某。民警当场对涉嫌违法的驾驶员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了解,当晚章某和朋友在主城区西门转盘附近一家饭店里吃饭,席间喝白酒。饭后,朋友邀请他去附近的KTV唱歌。章某自认为夜间交警很少查出租车,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出租车前往该KTV,没想到还是被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后,章某后悔不已,因为家里负债,开出租车就是为了尽快还债,没想到因为一时贪杯,不仅让罚款被拘,还让自己丢了“饭碗”。
  交警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出租车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总认为交警不会查到出租车。事实上,对于酒驾严重违法行为,没有任何车辆是免检的,也没有任何涉酒违法行为人是免予处罚的。

来源: 池州日报  作者: 汪玉芳 编辑:何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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