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有群众向省生态环境厅举报,蚌埠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利用软件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根据举报线索,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调查。
经查,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6日,该公司在对5辆汽车检测过程中,数据前后矛盾、无法溯源,无法推算结果合格,却出具虚假的合格检测报告。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16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规定,省生态环境厅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
这是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例之一。
修订版《安徽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于2020年9月15日实施。该办法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凡是举报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应当由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都可适用。
举报人可采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网络、信件、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应提供违法行为发现时间、具体位置和违法事实,鼓励提供违法主体或污染源信息以及能够证明举报事实的视听材料等证据。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属实和符合相关奖励规定后,根据案情类别给予不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