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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17 05:19
  • 来源: 中安在线
  • 作者: 徐慧冬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指示,近日,安徽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

  全文提出了16条支持政策,从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政策,涵盖了医保的全流程、全要素管理。

  文件要求,在DRG及DIP支付方式改革中,使用医保中医诊断编码,遴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探索按病种付费,与对应的西医病种同病同效同价。支持医疗机构按规定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审核。

  文件规定了“支持在医疗机构中推广中医治未病技术和方法,规范设立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做好与长三角地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衔接”“探索开展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鼓励全省医保部门与中医药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医疗保障与中医药发展课题研究”。(记者 徐慧冬)

编辑: 朱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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