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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新业绩 喜迎十七大]安徽省财政厅 更多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是和谐之基,民之所盼,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着力点。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围绕民生、服务民生,在构建和谐安徽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老有所养”的理想变成现实
目前,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60.2万人,离退休人员达133.2万人。2006年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3.7亿元,较2002年增加74.1亿元,增长了149.4%;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9.1亿元,较2002年增加61.36亿元,增长了90.58%。2002年以来,四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7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水平将达850元,较2002年月均水平增加306元,增长了56.3%。2002年全省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补贴21.2亿元,2007年预计将达35亿元,较2002年增加13.8亿元,增长了65.09%。2003年以来,财政累计补贴养老保险基金达131.34亿元。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从根本上消除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拖欠问题,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使人们梦寐以求的“老有所养”理想变成了现实。
无儿无女一样“颐养天年”
2000年,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村“三提五统”,“五保户”的供养经费改由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解决,造成一些乡、村的“五保”供养经费无法得到保证。2000年底,全省“五保”对象达22.8万人。为了好全省的五保供养工作,财政部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和有关部门一起经过细致周密的调研,迅速提出建议并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全省建立农村“五保”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2001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9120万元,给每个“五保户”年人均400元的专项补助。2004年,针对各地大量存在五保供养“应保未保”的问题,省财政又拿出9160万元,增加保障人数22.9万人,合计45.7万人。2005年,补助标准提高到500元。目前,全省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45.7万“五保”人员全部享受了省财政补助资金,人年均现金供养标准为850元,省财政五保供养资金总额达3.82亿元,基本保障了全省五保供养的对象的基本生活。五年来,各级财政安排保障资金达11.12亿。广大“五保户”脸上露出了发自肺腑的笑容,一致称赞:赶上了党的好政策,赶上了好时代,如今无儿无女一样可以颐养天年!
俺们也成“城里人”
曾几何时,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和户籍制度,让多少农村人对“城里人”投去羡慕眼光,让多少农村人对“城里人”生活充满憧憬,同时,又打破了多少农村人的美梦。我省是国家扶贫解困的重点省份之一,国家级贫困县就有17个。2004年,生活在绝对贫困线以下的农村特困人口有近百万。走近他们,那近乎原始的生活状态让人感到强烈震惊。如何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三农”,让农村人与“城里人”共享公共财政阳光,摆在了每个财政人面前。不能让任何一个人基本生活没有保障。省财政厅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积极主动地建立农村特困救助制度--以绝对贫困线625元为标准实行平均补差、分类分档救助。当年年人均生活救助标准为130元,2007年提高到240元,由省与地方财政按7:3比例分担。截止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达3.2亿元,救助人数达92.5万人。
与此同时,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失去了原来赖以生存土地,不少农民变为市民。然而,当“农民”与“市民”的几十年身份鸿沟被打破之时,已经转化为市民的“农民”并没有多少欣喜,相反是在失去土地这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之后深深的失落。“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成了社会对他们的普遍描述,“失地农民”成了他们这个群体的统一“标签”。农民变市民,平房变楼房,喜悦之中内心彷徨;买断农村“工龄”,城市里面“待岗”,未来生活迷迷茫茫。据不完全统计,1999-2004年,我省有59万人全部或大部分失去耕地,需要提供社会保障。2005年,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代拟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政[2005]63号),2006年,进一步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养老保险。资金由当地政府、村(组)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政府出资从土地出让收入等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列支。政府和集体出资用于基础养老金发放,其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从此,农村特困群众、失地农民都实现了按月领取基本生活费,与“城里人”一样共同分享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无怪乎他们说:俺们也成了“城里人”。
共和国没有忘记咱们
据初步统计,全省革命伤残军人38472人、“三红”人员5816人、“三属”人员16958人、在乡复员军人83342人、带病回乡退休军人129920人。他们在共和国创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为党和人民建立了不朽功勋。共和国没有忘记,党和政府没有忘记。2006年,国家提高了“三红三属”和伤残军人的抚恤标准,当年财政新增支出达1.6亿元,年度总支出达5.5亿元。五年来,各级财政优抚支出达22.7亿元。2003年,中央决定对部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据统计,我省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共有27000多人。截止2006年,中央和省财政累计安排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4.5亿元,使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基本待遇分别达到了社会平均工资和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
集体企业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企业职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2005年,我们提出了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困难问题的建议,被省政府采纳,并自2006年起,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市本级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县级由省与县(区)按1:1配套解决。2006年底,全省10.5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已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了基本生活费,省与地方财政支出达2亿元。
穷居闹市有人问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和谐之基。1999年以来,全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24万多人,他们中很大一部分尚处在失业状态,而且还有不断增加的下岗职工。这样一支庞大的失业或待业大军,他们无岗无位、生活困难、穷居闹市,人往哪里去?出路在何方?为解决这个问题,省财政厅积极调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财政政策,变对下岗失业人员生活保障为提供增强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先后制定出台了以扶持创业促进就业、支持发展非正规就业、推动组织起来就业和鼓励服务、加工型企业吸纳就业为抓手的一系列就业政策,通过培训促创业、创业促就业,五年来各级财政为支持和促进就业再就业,共投入补助资金达29.8亿元。截止目前,全省有42254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实现成功开业17661人、带动6.9万人实现了就业再就业;有81.4万人进行了再就业培训;五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发放小额贷款64000万元,累计10万人次创业、就业得到了小额贷款支持;全省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0万人,2006年有23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了再就业。
同时,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竞争迫使一部分企业退出市场。退出市场企业的职工需要给予经济补偿。这笔资金非常庞大。据测算,全省大约需要几十个亿。而且,退出市场企业的职工还在不断增加,经济补偿金也在增加。如此巨额的经济补偿金,钱从哪儿来?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省财政厅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主动“买单”。从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从就业再就业资金调剂安排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破重组时涉及的职工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接续问题,四年来,共安排特定政策补助资金7.5亿元,支持了390多户国有困难企业关破改制,涉及职工23万人,其中:2006年支持省属及市、县属280多家国有企业的破产改制,涉及职工14.2万人,补助额达4.8亿元。应当说,通过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实现了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增加居民收入的三重功效。
在推进就业再就业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失业保险水平。截止目前,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62万人,较2002年减少16万人;2006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4亿元,支出8.1亿元,分别较2002年增加4.42亿元和1.8亿元,分别增长了35.29%和28.57%;失业救济金月均水平由2002年120元提高到180元,增长50%。
人人都有一张“安全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国家对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的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一项救助制度。它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条保障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以来,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通过实施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强化监督等措施,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等手段,巩固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成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今年3月,全省城市低保已覆盖到所有居民,月均享受低保人数达102万人,人均补差达83元。与2002年相比,保障人数由45万增加到102万,补差水平由43元/人.月提高到83元/人.月,月人均补差水平增加40元,增长了93.02%。五年来城市居民低保资金总支出达48.5亿元。
城乡共享“病有所医”
在全省困难群众生活难问题有了一定改善的基础上,我们又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着力构建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止目前,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452.2万人,较2002年参保人数增加26.1万人,增长6.1%;2006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8.6亿元,支出26.5亿元,分别较2002年增加27.8亿元和19亿元,分别增长2.57倍和2.6倍。
2003年,我们开展了十县百乡千户农民大调查,提出了我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思路、措施,并正式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省7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参合农民达3517.5万人,覆盖农业人口达80%以上。今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资金投入达14亿元,较2003年增加13.27亿元,增长18倍多。五年来,各级财政累计对新农合资金投入达20.45亿元。同时,为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2006年我们积极推进并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了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群众、参合农民患大病人群、城镇低保对象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过重并影响到基本生活的城镇居民。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后,各级财政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近5000万元,共救助特困农民20万人次,城镇特困居民11万人次。基本建立了我省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你我共享“病有所医”,困扰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缓解。
民生工程让和谐安徽更和谐
总体上看,我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明显缓解,困难群体救助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但现有保障制度覆盖面有限,标准明显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尚有230多万城镇职工未纳入养老保险,城乡还有800多万6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全省非农业1368万人中还有近900万城镇居民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仍有200多万农村居民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5000多万农民中仍有1700多万农民需纳入新农合范围。针对当前我省城乡社会保障现状,省财政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调研、提出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决定2007年在全省启动、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其中涉及财政社保工作的有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八项。据统计,社保八项民生工程启动、实施后,2007年各级财政社保投入将达35.8亿元,惠及城乡居民4300多万人。截止目前,省财政已拨补社保八项民生工程资金10.7亿元,广大百姓真正享受到了民生工程所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实惠,和谐安徽更趋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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