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咱老百姓买新房的时候,都是先交钱,再等个一两年,然后才能住进新房。也就是说,都是开发商先占用咱的钱,再去建房子,有时候,到售楼处交钱签合同,房子地基都才开始打呢。一旦预售资金被挪用,可能会导致项目“烂尾”或配套设施建设不及时、不完善等情况,继而出现延期交房、损害购房人利益以及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及银行贷款等情况。
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软件已经开发完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细则也正在制定,明年将全面推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相关监管细则明年全面推行
今年年初,在武汉,就有“天瑞国际”“大智公寓”“雅琪公寓”三个楼盘,超过4亿元预售款被开发商挪用,去向不明,导致拖欠工程款、相关税费,开发、验收手续无法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市也有部分楼盘项目因为资金或者建设手续等原因延迟交房。在这种情况下,出台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商品住房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就成了一种顺理成章的最优选择。
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由监管机构全程负责监管,“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房地产企业可以倒闭,开发商可以逃跑,监管机构总不可能凭空消失。
对此,合肥市拟通过有关部门监管和相关银行配合的方法,确保专款专用。相关细则正在制定。年初,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张炜就曾表示,合肥房地产市场关于销售环节、房企资质等方面的监管还不够。部分开发商未获得预售证就开始销售,销售过程中存在随意提价、捂盘惜售等问题,老百姓权益受到损害。对此,今年,合肥将着力完成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预售金安全实施第三方监管。
监管预售款的想法由来已久
“房产局正在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人士透露,合肥市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为了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2008年便萌发了预售资金监管的想法并出台了相关细则,后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细则便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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